采写/秋子
前言
电视剧《不要跟陌生人说话》播出后,家庭暴力再次成了人们谈论的热门话题。我国有2·4亿个家庭,而家庭是构成社会的细胞。由于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对于发生在家庭内的暴力行为往往不以为然,因而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据调查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每年不仅有相当数量的家庭暴力事件发生,而且这些数字有逐年增长的趋势,而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绝大多数是妇女。
家庭暴力的发生,不仅扰乱了当今社会秩序的安定,侵犯了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而且对未来一代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制定相应的立法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就成为一种客观要求。
故事一
邓芳(女,31岁,司机):
我在一个事业单位开车,工资待遇都挺好的。丈夫的单位破产了,自己开了一个手机专卖店,生意一般。本来,日子过得也不错,可是,半年前他忽然让我把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让他保管。我想反正都是自己家的,谁拿着不一样呢。给他存折之前,我无意中说了一句:那把你的钱放在我这吧。没想到,他勃然大怒:“连你这人都是我的,这些钱就更是我的,以后,所有的钱都我拿着。”我和他理论了几句,就惹来一顿打。以后,我花一个向他要一个,而且,他还要对账。因为钱的事儿,我们经常吵嘴,最后,都是以我被打而告终,而且,越打越成为习惯,他经常动不动就一抡手,或者越打越生气,手下得特别重。一次,抓着我的头往墙上碰,打得我小便失禁。
现在,我不敢再谈钱了,说别的话也很小心,他一瞪眼,我的心都哆嗦。有时,我一个人暗自落泪,想横下一条心干脆离了算了,造了什么孽让我受这份罪。一天,我就跟他提了这种想法,结果遭来一顿打骂不说,他还扬言我要是和他离婚,就杀了我们全家。我对他早已没有爱,只剩下恨了。
故事二
元莉(女,32岁,公务员):另一种隐形的侵害——性侵害和性虐待在关门闭窗的黑夜里残蚀着女人,泡在苦水中的女人又能去对谁诉说呢?
在人们的观念中,对于性,男人应该是主动的,女人应该是被动的。我丈夫也这么认为。他从来都是想什么时候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有时,他不顾别人的身体和情绪,一天折腾好几次。有时,十多天也没有,根本不正视我的需要。
女人也是人,只不过她更含蓄、更间接、更需要在别人的牵引中实现自己。可我在婚姻中性的角色是这样的:要么,是个被强奸的、发泄的对象;要么,就被打入冷宫、只有等待的权利;而我如果主动要求,就会遭来丈夫冷冷的目光:怎么这么贱!在他脑子里,性是很脏的东西,但又是离不了的,所以,有时他就像头困兽一样突击释放自己。然后,他马上又成了一个很圣洁的男人,谈性色变。他还认为,女人就是为男人而存在的,女人有性要求就是骨子里的淫荡。
有一次,我半开玩笑地对他说:“你不要对我这样,我身边要是有对我好的男人说不定就把我拉跑了。"他不但不领会其中的意味,反而以为我在暗示什么,对我怒目圆睁、甚至拳脚相加:“我看你也得有这么一天,可你要做得漂亮,别让我抓住!"他的这种表现使我毛骨悚然,但根本没有吓住我,我在心里真的渴望有那么个人出现,让我真正做个人、做个女人。
故事三
陈海(男,42岁,企业工人):
说来不怕你笑,家庭暴力好像总是男人对付女人的,其实不一定。我老婆一吵架就喜欢动手,可狠着呢。比如,她在炒菜,这时要是惹着她了,她可能就拿勺子或水瓢什么的敲我的头,有两次,我的脑袋被敲起了大包。有时,在夜里,等我把衣服脱了的时候,她的余怒就发作了,指甲深嵌到我的肉里,一划就是深深的一道,有时伤口就化脓。夏天,我要是穿短袖衫,还得检查一下有没有“指甲印”。
虽说她人高马大的(原来是市体校篮球队的),再怎么着她也是个女人呀,我不跟她来真的,总觉得下不了手。可她动不动就这样,谁都有急了的时候。有一次,我结结实实地把她打了一顿,然后,摔门就走,我要让她好好尝尝被打的滋味。我想这下她可服软了,可我晚上回家,刚进门,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她在门后躲着,拿着一根不知从哪找来的木棒,狠狠地朝我的胫骨打来。
被老婆给打骨折了,这日子不是男人过的。婚自然就离了,可离了没多久,她就来哭哭啼啼的,后悔自己的过失,总以为她打我我不会记仇。我以为她真的悔改了,再说,除此之外我们也没什么大矛盾,想来想去,就又复了婚。
我的好日子过了没两年,她的毛病就又犯了,我不知道她这样的状态什么时候能好,还是再离婚吧,当个没有结婚证的走婚族,好的时候就到一起,不好的时候就各人顾各人,这样,也许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
饮酒
美国的研究发现,在结婚的早期夫妻中有人饮酒将预示一个丈夫在之后的几年中是否会变的暴力。
美国纽约大学专家说,“当丈夫酗酒而妻子不饮酒,在婚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可能性会较大。”400多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后第一年和第三年分别被做了调查。其结果令人感到吃惊,45%的夫妻在结婚的第二或第三年中有至少一次的暴力事件发生,而且第一年的暴力行为与之后两年的暴力行为有着很强的关联。
他们的调查证实了,如果结婚第一年出现暴力会预示之后的几年也会有暴力发生,除非夫妻双方都酗酒。
律师建议
我有一位老同学,结婚后不久常遭丈夫殴打,起初,怕家丑外扬未向旁人求助,如此,丈夫以为妻子好欺,更是变本加厉地对妻子施虐。在忍无可忍下,她向我道出了隐情。我告诉她,如果女人在丈夫面前一味地惟惟诺诺,到头来受伤害一定更深。只有勇敢地对丈夫的不义进行批评,反击或求助法律援助等,才迫使丈夫不敢再施暴。同学听了我的劝说照做后,丈夫顷刻收敛不少。由此看来,妻子要摆脱丈夫的欺凌,只有勇于抗暴,才不致于受害更深。
对受侵害的一方有几点建议:
1、试试分居距离太近容易产生摩擦,有些夫妻需要保持些距离,适当分居可能对缓和家庭暴力有很大作用。
2、收集施暴证据大多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女性比较懦弱、爱面子,受了伤害不愿让周围人知道。有位妇女因不堪丈夫施虐,去法庭离婚。法庭请居委会作证,居委会人员竟不知其丈夫有施暴行为,证据不足,离婚有了障碍。
受害者要留意收集证据。首先要摆脱情面观点,对方一施暴,就大门敞开,尽量让邻居、居委干部知道,这是证据。同时,要有报警意识,派出所的询问笔录,是又一重要证据。再有,如果身体已受伤害,应留下验伤报告、伤残鉴定等。这些证据,还可以作为受害方离婚时分割到比较多的财产的一个依据。
立法势在必行
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的法制,应当是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体系,它应当包括立法、执法和守法三个层面。
从立法情况看,有关内容散见于我国不同法律,且这些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造成实践中无法可依;从执法情况看,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从守法情况看,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偏低。立法是完善法制的首要环节,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才谈得到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
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一部专门的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的单项立法,但各地方的立法呼声一直不断,有些地方的政府已经制定了有关规定,以遏制家庭暴力愈演愈烈的趋势,如长沙、唐山、西安等。
从国际上看,通过立法的形式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已逐渐成为各国的共识。现已有美国、英国、加拿大等40多个国家对家庭暴力有明确的处罚条例,这对我国制定专门立法具有启发和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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