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好的东西也要讲究时机。
《格调》是美国文化批评家保罗·福塞尔1979年写的书,并且是针对美国社会的,但是20年后它来到中国,正是时机。
在书中,他论述了美国人的格调,特别是那些最追求格调的人———中产阶级。
中产阶级总是为自己的品位、以及这些品位究竟对自己有没有好处忧心忡忡,因此总是将自己与想像中的金钱、权力和品位的拥有者联系起来(过于脆弱的联系),用来克制自己向下沉的自然倾向。
中产阶级的标志
*名牌牛仔裤配极高的高跟鞋。
*印着《纽约书评》标识的T恤和大帆布手提袋,表达的意思是“我读难懂的书”。
*整洁。毫无瑕疵的衬衫领口,系得太标准的领带结,过分操心送去干洗的衣物,都暴露出你是个缺乏自信的人。
*穿戴过于讲究也有同样效果,让你显得俗气。似乎你不是一位绅士,而是一个时装模特儿,或者是百货商店的铺面巡视员。
*一个精美的皮质公文包,上面有亮闪闪的黄铜饰物。
*表面光鲜的衣服,总是在裹住主人以前就闪闪发亮。
*鸡心领毛衣。设计最终是为了露出领带。
*腰带悬垂物,无论是真皮或假皮的。
*科学、技术化、富于太空时代特色的手表,也适用于“信息量”过于密集的手表,比如提供吉隆坡当地时间。
*袖扣。这类玩意儿要么模仿罗马硬币,尺寸挺大;要么是真能转动的小轮盘。
*领带。
*车上展示的物品,比如后车窗上的标贴:“我宁愿去航海。”仿豹皮的家具装饰品,还有在前后窗上荡来荡去的玩具骰子。
*壁柱(罗马柱)。
*绝对的对称,以获得“新古典主义”的效果。
*地上铺满化纤地毯,如果屋里有盆栽植物,其中很可能有仙人掌。
*电视。电视很可能摆放在餐厅或厨房里,一家入在那里用餐,这样电视就顺顺当当地取代了谈话。
*酒瓶子摆在明处,那一准是OldGrandDad或Tanqueray等牌子的酒。
*冰激凌。
*下馆子。经常上那些号称能做地道的美食菜肴的餐馆,热衷于假装那些比自己社会等级更高的人士,目标是这类人的餐馆里,常常会有烛光和火焰,伴随着大量由管风琴和弦乐器演奏的音乐。他们去那儿是因为餐馆里的装演“艺术”或者管弦乐队,而不是大厨的手艺。
*对“高尚”的偏爱,比如所谓“皇家”感觉。
*度周末。这一术语兴起于1878年,一个可谓标志着高级资产阶级文化繁荣的时刻。到今天,“度周末”则意味着现代企业的雇主赐给他们那些领周薪的奴隶一些短暂的自由。《纽约时报》和《旧金山记事报》一类报纸流行的“周末”版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旅游观光。特别是豪华游轮,因为他们能够从中“买到感觉”,“哪怕只是很短的时间,更高阶层的感觉。”旅游(或度假村)行业人员和他们的顾客们合作上演一套装模作样的把戏,并按中上阶层(或者上层)才熟悉的程序,煞有介事地表演大量的“侍候进餐”。
*参加体育运动,但不是所有的运动,而是某些经过精心选择的项目。一项高级别的运动项目,从定义上说,就是一种要求大批昂贵用具或者昂贵设施或二者兼备的运动。最理想的是这项运动应该能够迅速消耗物品和各种服务。就地位的高下而论,高尔夫球和网球就能压倒足球、篮球、排球和棒球。当然,还有保龄球。驾驶帆船是最昂贵的运动,也就当之无愧地成为各项娱乐之冠。
*“个人化”。为自己构思名字,并从中汲取信心。
*想让你相信他读的是“最优秀的文学”的人,装腔作势的二流书的天然读者。最为推崇的经典是《老人与海》,你还会看到54卷本的《世界经典名著》,两卷本准学术的《和谐》,他们是指导类书籍最大的读者群,也是百科全书的传统推销市场。(摘自《格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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