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隐私秀”之类,正大有被定位为“时尚”的趋势。这不,那边非议众多的“接吻秀”刚刚落下帷幕,这边被冠以“时尚”之称的“玻璃秀”又热热闹闹地在厦门上演。
隐私开发也就开发了,秀也就秀了,反正都是商家的手段,咱管不着。但问题是,在这些商业秀中,往往多会加上个“时尚”——“我时尚我怕谁?”只要是“时尚”,就有了看点,就能勾起老百姓的好奇心,这些“隐私秀”就堂而皇之、理直气壮了。“时尚”已成 了个挡箭牌,被众多商家娴熟地运用于股掌之上。一扣上“时尚”的帽子,就仿佛有了无所不能的“尚方宝剑”,就好像“乌鸦变凤凰”,拥有了可以炫耀和展示的资本。
在这些“秀”中,或许又要以“同居秀”最为“时尚”了:激情四溢的时尚男女,一个透明的空间里,一张大床,相拥而睡……四周是众多的观众,其中不乏不谙世事的儿童。最后的结果一展示,原来是为床上用品做广告。你瞧,多“时尚”,多煽情啊。
《现代汉语词典》对时尚的解释是:当时的风尚。照如此解释,这些同居、接吻之类的“隐私秀”,就是现如今的风尚吗?绝对不是。按理说,商家应该是顺应时代潮流并能准确把握市场脉搏的,是能够引领大众的消费取向并代表一定阶段的风尚的。而现在,把“隐私秀”推到了“时尚”的前沿,不知是商家的“黔驴技穷”,还是太过于迎合受众的猎奇心理和偷窥心理了?
不管是哪种原因,把隐私定位为时尚,对于培育健康的市场经营模式和竞争氛围都是没有益处的。这种现象如果不有效控制,没准儿以后会有更多的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秀打着“时尚”的旗号冲击大家的眼球。(据《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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