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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曲线.LOVE(三)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3月05日10:04 新浪生活

  新浪网友:莫须有

  第三章 陌生人……

  很久以来,粉侯都没有收到过信了。家里是不用再寄信,每周六一个电话,问候完毕父母大人的健康状况,然后就报平安,说几句自己的情形。朋友之间也都忘了还有写信这码事,偶尔打几句电话,更多的时候就发电子邮件。当然电子邮件这个词听起来有些故作深沉,太假正经,似乎胡乱想起来的几句破话因为跟科技沾了点儿边就成了多了不得的东西,让人不得不肃然起敬。伊妹儿这个称谓,粉侯用起来又觉得比较别扭,实在有些肉麻,就只好凑合用它的英文面目——email,哪怕有假洋鬼子的嫌疑也顾不得了。

  不过这email虽然是好东西,粉侯一边享受它带来的方便快捷,一边却在思念久未谋面的传统信件。此时的感觉就像一个拥有过多自由的男人,躺在千娇百媚的情人怀里寻欢作乐的同时,也还在做爱的间歇抽空想想糟糠多年的老伴儿,在心里偷偷地念她的好处。粉侯喜欢传统信件的理由至少有以下6条:

  1.不管那人是书法家还是才习字的小学生,书写整齐还是歪歪扭扭,文面整洁还是墨迹斑斑,每一行文字和每一处笔迹都带着发信人独特的风格,肯定不会在固定的字体里变化,你从中可以看出书写时的情绪对文字本身的影响(赶快修炼眼力去吧,免得老了才来后悔!),绝对没有千篇一律之虞;

  2.一切内容都是实物,看得见摸得着,距离的远近可以控制,使你实在被感动得无以复加的时候,可以方便地把它贴在胸口(用不着遮遮掩掩!如果你不怕被人看见之后加以嘲笑的话),让对方在遥远的天涯海角或隔壁或座位旁边脸热心跳一小会儿;

  3.书信往往封口,表示里边的秘密只与你一个人分享,这也意味着一种出自对方信任的特权,而且这种特权可以在众人面前假装不经意地、不动声色地炫耀(可恨这世界上居然有那么多不懂得个中奥妙的不解风情的人!),哪怕其中的内容不一定总会毫无保留地受到欢迎;

  4.书信总有一定的重量,信笺和信封都有独特的纹理和质感,在触觉上也能让你鞭长莫及的指头、手掌以及其它各处的皮肤都得到小小的满足,如果不能和朋友握手、不能和亲人拥抱、不能和爱人接吻,就把手中的信当作他们的替身,充满想像力地、热烈奔放地抒情吧(赶紧滚开,羞涩和矜持!一起滚得远远的!最好永远别回来!);

  5.天生具有创意的人会把信封里的空间利用得活色生香,让你惊喜的东西这次可能是一段缠绵的香气,下次说不定又是几滴甜蜜的眼泪,如果那人还会灵活运用唇印、指纹、青丝、耳语以及其它千奇百怪的玩意儿,一样可以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候通过邮局送到你的面前(感谢上天的安排,成为一个聪明伶俐的头脑所关注的对象是多么幸运!);

  6.除了信封、信纸和信件的内容,至少还有邮票和邮戳可供欣赏把玩,邮票的图案、邮票粘贴的方向和邮戳的日期都可以被写进日记,如果你有足够的远见(已经无师自通地拥有满身铜臭的人可以跳过后面的内容!如果没有监护人的许可,18岁以下的人禁止偷看!),你甚至还可以利用信件上的邮票来合法地养老,或者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点儿让你被充满爱心地念叨几句的遗产。

  中国人一般相信六六大顺,尽管邮政系统的工作失误多如天上繁星,偶尔还出现这样那样的不可抗力因素,粉侯的往来信件却从来没有丢失过,显然跟从6个方面热爱它们不无关系。这使他对所知不多的传统文化心存好感,有时候就更加盼望能有更多机会看见正在逐渐变成传统文化一部分的书信。可是即便这传统终于失传,人类也得照样委屈地活下去,所以粉侯到底还是习惯了通过机器阅读信件的方式——更精确而且带有科技感的说法是:通过机器来处理email传播的各种会动的和不会动的、带色的和不带色的信息。

  每天上班,粉侯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看看有没有email过来。在电子信息泛滥的时代,就连在传统信件统治时期可以反复玩下去的、一半希望一半不安的心理小游戏也不可能继续了,因此粉侯的自我安慰功能也随之萎缩,进而被厌烦情绪代替。Email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为了防止容量有限的免费邮箱被挤爆,早上处理email已经成了他日常的功课。生活中的垃圾总是多得令人意想不到,粉侯信箱里的email虽然不乏能短暂地吸引他的内容,可是垃圾邮件也多得让他意想不到。

  有很多垃圾邮件是粉侯自己招来的。他固定去的网站不多,却喜欢到处注册。最早的时候是因为来不及看穿商业网站骗人的把戏,在“会员”这个伟大称呼的感召下迫不及待地就注册了,却不想想很多网站比某些无聊的民间组织还要没劲得多,而且还进化出了死缠烂打的本事。到后来是债多不愁,注册就成了习惯,只要有地方可以注册,就拼凑出各种各样的名字输入进去,俨然从此就有了到此一游的凭据。到底注册了多少个名字和多少个地方,粉侯自己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光在他最常用的几个信箱里,就会经常莫名其妙地冒出一些email,理直气壮地称他作“亲爱的某某会员”,然后就把成千上万的字节或几兆的图片强行塞进他的信箱,作为一种关心的手段。一开始他还有些感动:连一个小小的无名会员他们也记得清清楚楚,这太难得了!可是新鲜劲儿刚过,他就发现原来网站们是通过会员拼命散发广告、资讯甚至意识形态,这时候就有了被蒙蔽的感觉。问题是一旦成为会员,垃圾邮件就会源源不断地来临,想要也得要,不想要也得要,除非你不再打开邮箱,否则就不可能完全逃避。

  如果仅仅是这些注册网站发来的垃圾,粉侯也认了,引狼入室和惹鬼上门的人除了承担责任之外再无他途,然而还有让他更恼火的垃圾来源。好多email来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地方,有的简直让他想都想不到。其内容从产品推广到劝说收信人前去某个网站常驻,还包括为数不少的政治言论、色情图片。起先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信箱地址是怎么被人家知道的,后来才隐约明白被提供免费邮箱和注册过的网站争先恐后地出卖了。没有人和他商量,更不用说分给他利益,他的虽然并不是24k却敝帚自珍的隐私就被一声不吭地出卖了。垃圾邮件紧跟着就络绎不绝地闯进来,连招呼也不打一个,更不用说起码的礼貌。

  这些垃圾邮件为了起到引人注目的效果,往往用一个哗众取宠的主题,死活要从粉侯那有限的时间所能提供的有限的注意力中瓜分一杯羹。一般是:“快来看!”“惊人的好消息!”“你想……吗?”“重要启事”等等等等。这样的东西,他只要看过一个也就够了,根本不会给垃圾更多的机会,同时还会在网络中游荡的时候有意识地避免曾经给他发过垃圾的网站,尽量不去为它增加点击率和页面浏览数量。不请自来的email里也不全是粗鲁放肆的成分,有一个网站(可惜迄今为止只有一个!)的email写得含情脉脉,完全是知书达礼的样子,在宣扬自己内容丰富、质量上乘的同时,开头和结尾都在表示抱歉,并假装把是否想要更多来自该网站的email的选择权还给他。粉侯明明知道这是一个温柔的陷阱,可是看在对方煞费苦心的份儿上就毫不犹豫地点了一下Yes,鼓励它甩开膀子继续发下去,同时心中觉得奇怪:像这样容易的支持原本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可是那么多网站都要睁大眼睛、直着脖子一往无前地过来讨骂,莫非它们养的那帮儿人全是草包和白痴?

  对待垃圾邮件,粉侯逐一试用过不少招数。少数邮件是直接点击回复,完璧归赵。有的是彬彬有礼的拒绝:“请不要再发邮件,please!”有的是将心比心的提醒:“这样的东西可别乱发,万一给你们家孩子看见可不得了!”有的是善解人意的劝说:“发这么多不觉得累吗?省省吧您!反正我也没时间看。”有的是卑躬屈膝的哀求:“饶了我吧,我的邮箱都快给您挤爆了!”“SOS!怎么是这样的内容?我才13岁!”这些花样都宣告无效之后,他还采用过恐怖恫吓手段:“如果您不希望黑客上门,就别来招惹我!”“还敢来?炸弹可就来了啊!”可是他最后伤心地发现,所有的推辞都推不掉雪片一样飞来的垃圾邮件,该来的还得来。粉侯其实也知道,这些垃圾邮件就是很多网站赖以生存的支柱,它们制造垃圾,分发垃圾,传播垃圾,然后就对各种来历的投资人说:“看啊,我们拥有数目惊人的受众,我们建立起了完美的赢利模式,显然是您投资的最佳选择!”接着它们就像沉浸在性幻想中不能自拔的阳痿患者一样,还不具备勃起的功能,就已经企图获取上市抽送的快感了。到了最后,粉侯对抗这些网站的唯一办法就是删除,就像清洁工一样简洁地把它们分泌出来的各种肮脏的排泄物毫不留情、看也不看地删除掉。他每天都要一边恶心一边不耐烦地删除大量的垃圾邮件,同时恨不得不这些垃圾的生产者也一股脑儿删掉。粉侯删除的垃圾如此之多,以至到后来他相信自己清理过的垃圾信息肯定能够堆满一个完全空白的数字地球。当然,如果制造者本人也能给这样不费吹灰之力地删除,肯定也能腾出多半个地球,人口拥挤的场面将会大为缓解。

  只有一次,粉侯在剔除信箱里的垃圾时出现了情绪变化。他至今还记得当时正处于对各种email的新鲜感即将完全消退、厌恶之情尚未来得及登场的时候,因此中午休息之前也要偷空看看信箱。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时刻,粉侯刚刚结束了半个月的资料搜集和分析整理工作,为电脑里的几十万字沾沾自喜。下午他就要向公司首脑提报项目分析情况,为公司的新战略提供强力支持。他相信这个报告将会给公司和自己带来窗外的阳光一样美好的前景。这样憧憬的时候,他已经打开了邮箱,一封新邮件引起了他的注意。

  “一个只有聪明人才配享有的测试”,email的主题栏写道。

  粉侯本来就认为自己非常聪明,而且离绝顶聪明也不过只有肉眼看不出来的那么一小点儿距离,因此他就爽快地接受了这个看上去有些阿谀奉承的邮件,在默认它对自己的恭维的同时,慷慨地打开了它。但是他只看了一眼,就觉得天旋地转。

  “这是一个警告。”email劈头就是这样一句,六个汉字组成的冷冰冰的句子及其隐含的恶意使粉侯想起了网络病毒之类的传说。下面就是一望无际的怪字符,邪恶地充斥在页面上。

  “我的妈呀!”一向以坚强著称、自以为精明能干的帅小子粉侯在自己二十多岁的时候,激情充沛地喊了一句,然后就倾向于昏厥。此时离他上一次锐声叫“妈”已经15年了,但是他竟然没有意识到这一时间跨度,只是不知羞耻地流下了作为男人不应该轻易分泌出来的眼泪,虽然他正处于体液丰富的年纪。那时候,粉侯凄楚可怜地看着鬼火一样闪烁不定的屏幕,脑子里甚至出现了“这是什么世道!”“我不活了!”“我要跟这个王八蛋拼命!”“老板非吃了我不可!”之类的念头,潜意识里却在兴奋地等待病毒发作的后果,也好趁机长一回见识。可是等了好久,电脑还是老样子,他赶紧打开那份让他爱恨交织的报告,飞快地打印了一份,才算缓过劲来。这时候,他也有了看完整个邮件的勇气。在无数行怪字符下面,邮件的结尾处,还有另一行汉字。“好孩子别哭,逗你玩呢。下次可别自作聪明了,啊。”这一句温柔慈和的结束语顿时让他的一腔悲痛化作力量,粉侯有生以来第一次喜气洋洋地破口大骂,唾沫星子直冲霄汉,让前来提醒他准时开会的小秘书眼盯着这位平时假装温文尔雅的当代绅士那狰狞的面孔目瞪口呆了很久。这一次悲喜交集的经历使粉侯从此痛下决心,发誓以后对待来历不明的email不能轻易打开,并且立即就地处决;伪病毒事件也顺便让他改变了文件不备份的臭毛病,这是后话。

  在清理垃圾的过程中,粉侯发现自己对传统信件的思慕之情日渐增长,可是却难得再有机会谋面,email倒还一天比一天多,他的信箱很快就成了垃圾的窝点。无数的、简直可以车载船装的垃圾,从天空中飞过来,从水面上漂过来,从各种陌生的地方涌过来,占据了最醒目的地方,真正盼望的消息反而被淹没覆盖,沉入到不起眼的小角落里,默不作声。粉侯就这样不停地删啊,删啊,删得汗流浃背,删得虚弱无力,就像往山顶推石头的西西弗、被秃鹫开膛破肚的普罗米修斯、眼看着鲜美的水果却品尝不到的撒旦,遭受着同样永恒的折磨。但是粉侯不像以上这些人那样具备超凡的耐力,他们在漫长的痛苦中还能欣赏这些灾难本身的美感,他却已经面临精神崩溃的边缘。5岁的时候,一位陌生的大鼻子在纽约的街头为他系上了鞋带;15岁的时候,过路的工人师傅骂走了企图抢劫他的几个街头小流氓;25岁的时候,粉侯盼望出现更强大的力量,诸如网络警察什么的,一起来击溃垃圾的进攻,粉碎它们霸占世界的阴谋。如果有这么一天,粉侯常常自得其乐地憧憬,如果有这么一天,他一定会对网络警察说声“警察叔叔你好”,然后就高兴地为垃圾举行一次性感的葬礼,为它们演唱一段最新版本的《安魂曲》。

  当然,这一切都只是幻想,在垃圾邮件的葬礼姗姗到来之前,粉侯以及别的网上流浪者还要继续忍受下去。作为自发的用户和松散的个体,他们不可能与网站抗衡,最严厉的措施也只是拒绝上网,但这显然与势头越来越热的上网狂潮背道而驰,是不可能真正大规模实现的。除非有什么权威机构在大众支持下实施监督权力,并在收到网民们投诉垃圾邮件时出面干预,可是这样的局面,即使能出现的话,要等到什么时候呢?什么时候才会有网站因为乱发哪怕一封垃圾邮件而遭到网络法庭的制裁并向受害者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什么时候才会产生网络环保局,来治理网络上的环境污染?虽然还没有结婚的准备,但粉侯已经打算专为解决这些问题生个孩子,让下一代来给自己出一口闷气。

  客观地说,粉侯对陌生邮件的抱怨是发自内心的,他的不满也完全属实。可是有一天,一封陌生的邮件也给他带来了不折不扣的喜悦。这封邮件的主题叫做《何必》,发件人地址是几个字母的随意组合。粉侯看了看,第一反应就是又有网站扔垃圾来了,立刻就要点击删除。不过他马上又停顿了一下,觉得这样的主题和平时看惯的东西有些不一样。非常简单,但是有些曲曲折折的意思。于是他决定在处理之前先看一眼再说。后来的结果是:粉侯把这封email看了两遍,然后拷到了自己的文件夹里,没事的时候还打开来琢磨。

  发件人是王泣花。

  虽然只是email,王泣花也非常讲究格式,称呼、问候语、落款、日期之类的元素一个不落,打印出来就会是一封传统的书信,几乎可以让包括粉侯自己在内的所有自由散漫的email作者汗颜。

  王泣花的email很短:

  粉侯:

  你好。

  很久不上网,我上星期才看到你的贴子。

  感谢你的关注。谨问

  夏安。

          王泣花

          *年*月*日

  经过反复研究,粉侯从王泣花的email里分析出了两层意思:第一.王泣花决定发email之前有些犹豫,也许发过之后马上就后悔了;第二.王泣花比较谨慎,言语客气中带着距离。

  这一次可不能轻易地放过这位千呼万唤始出来的隐者了。粉侯当天就回复了王泣花的email。

  王泣花:

  你好!

  收到你的email,我很高兴。

  看过你所有的贴子,觉得非常美。想跟你聊聊。祝

  快乐!

          粉侯

          *年*月*日

  王泣花的email又过了几天才来,仍然是彬彬有礼。

  粉侯:

  你好。

  上次跟你联系,有些草率。现在,我后悔了。我们如此陌生,可能聊什么呢。

  夏安

           王泣花

           *年*月*日

  这封email实际上已经有了“再见”的味道,粉侯心里有些沮丧。他仔细揣测王泣花的口气,渐渐又觉得对方其实不大好意思直接拉下脸来把话说穿,干脆就装傻,再努力一次吧。不过王泣花的问题摆在那里,语气固然温和,却让人不好往下接。是啊,两人如此陌生,聊什么好呢。如果粉侯很有聊天室经验,也许还能让自己的思维扩散一下,从不同的角度找几个话题出来。可是他以前只是在聊天室逛过两圈就出来了,而且以观摩为主,根本没有经验可资借鉴。另外,email里的对话显然与聊天室语言不一样,至少不能像在那里一样随心所欲。这且不说,王泣花似乎是个精细人,也不是聊天室里的寻常角色,估计轻易也糊弄不过去。聊什么好呢?

  粉侯左想右想,还在上班时间就上网到发现王泣花那个BBS上去温习了一下有关贴子,又跟王泣花的两封email对照了一下,终于自信找到了可以把通信继续下去的材料,于是小心翼翼地回了第二封email。

  王泣花:

  你好!

  陌生人终究可以变成朋友,我想我们其实有很多交谈的内容。

  最近你似乎不上网,是真的当隐者去了吗?隐居的感觉如何?

  春天的花都已经谢了,夏天的花即将开放。你是否还会去陪伴她们?

  祝

  快乐!

  粉侯

  *年*月*日

  发过这封email之后,粉侯突然意识到,这已经是可能和王泣花联系下去的最后一个机会,如果他的email不能及时让对方有交流的欲望,以后再要找借口可就千难万难了。他又看看自己的email原稿,却又觉得非常俗气、非常愚蠢,完全是无知少年的腔调,并且问得也太急切了些,说不定会引起反感。可是,到底要怎么样,才能维系住这好不容易自动送到手里来的一点儿线索呢?或者干脆再补一封email过去?粉侯为这想像中的email打了几种腹稿:“王泣花,我实在对这些问题很感兴趣,一定告诉我,行吗?”这几句话更心急,不行!“王泣花,这只是我想知道的一部分,我还有更多的问题等着问你。”有强迫的意味,不熟悉的人绝对不能用!“王泣花,不管你说些什么,我都愿意听。”哎呀,太肉麻,让人作呕!“王泣花,其实我最想了解的还是你本人,我……”过于冒失!粉侯考虑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情况,越想越觉得没把握。王泣花看完自己的email之后,肯定会感到非常无聊,或者简单地找个“时间紧张,以后再说”一类的托词,或者不予理睬。此时他发觉自己竟然感到有一些焦虑,就像在等待判决的情人一样。“情人”这个词只是在脑子里一闪而过,却让他惊讶: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粉侯从来对自己的第六感非常信任(事实也证明他的预感经常是正确的),所以他开始严肃地考虑这个问题。

  他只知道王泣花的名字,唯一的背景资料是贴子和email。王泣花这三个字,固然是娇媚无比,但是矮胖粗黑的老格格(哥哥)一样可以躲在电脑屏幕后面自称是王泣花。可是此人说话的口吻和思维的方式实在太细腻了,而且带有与众不同的美感和优雅气质,哪里能够找到这样精致的男人?不,王泣花应该是女人,很可能还是林黛玉风格的小美眉(妹妹)。粉侯还在上小学六年纪的时候,就已经为林黛玉所倾倒,现在既然碰到了当代的林妹妹,不努力去了解一下就太可惜了,也许以后还会因此遗憾终生。不过,他也坚决地否定了与情感有关的联想:这太荒谬了,怎么可能?只是因为对她的名字本身有好感罢了,像自己这样头脑清楚、思维健全的人,当然不会看到一个香艳的名字和几句吸引人的谈吐就开始单恋,这绝对会让那帮儿朋友笑掉大牙……

  各种乱七八糟的想法在粉侯的脑子里吵闹了半天,让他都有些应付不过来了。烦躁之下,他甚至觉得自己实在是庸人自扰,为一个只是在网上见过名字、互相写过几句不咸不淡的废话的陌生人动半天心思,既花时间又耗精力,简直可笑之极。正巧下午有个部门协作会议,他被叫去参加,就此丢开这件事,懒得再想。那王泣花爱回信就回信,不回信就拉倒!

  公司的会议从来有些拖沓,尤其是部门之间协商一件事情,除了扯皮,还是扯皮,很少有两三个小时能摆平的,最后往往开成餐会,连饭菜带厌烦一起强咽下去。粉侯晚上回到住处的时候,已经9点多钟,胡乱翻了几页书,正准备睡觉,一句话又跳上心头。“我们如此陌生。”

  我们如此陌生。

  这句话在这时候被记起来,让粉侯品味出了其中包含的忧郁和无奈。“我们如此陌生,”王泣花在email里写道。也就是说,她认为想要进一步聊天也是非常困难的,因为都是陌生人。

  陌生人。

  粉侯突然回忆起自己在某些时候的感觉,情不自禁地觉得他和王泣花之间有了某种比以前更深刻的联系。朋友其实也是陌生人,表面上都混得脸熟,内心想什么却不好说。同事更是陌生人,只有上班才在一起,下班之后立刻各奔东西。大家都是陌生人,陌生的程度各不相同。

  作为陌生人,王泣花特别地点出了横亘在两人之间的陌生。这样的陌生,明明熟人之间也能感觉得到,以前却从来没有人提起过,大家都假装没看见,或者有意无意地忽略不计,日子久了,彼此都以为它不存在了。然而它事实上还存在。

  因为陌生是难以消除的。

  所以我们如此陌生。

  所以我们都是陌生人。

  粉侯突然又冲动起来,打开电脑就开始敲字。他写下了自己的所有感觉,仔细看过一遍,就给王泣花发了过去。

  第二天下午,他在自己的邮箱里发现了王泣花发来的email。说是email,其实一个汉字也没有,只是一个网址,估计是王泣花的个人主页之类。粉侯知道,他和她已经可以交往下去了。

  陌生的可能性

  人类的始祖亚当这样对天使拉斐尔讲述他最早的记忆:

  “……我好像从酣睡中初醒过来,流着香汗,横陈在柔软的草花上……

  我是怎么来的,怎么到这儿来的?”(《失乐园》卷8,弥尔顿/著,朱维之/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这种对环境和自己都不明就里的疑惑和恐惧,从我们的先祖被创造之时,一直传承到今天。我们现在把这种感觉叫做“陌生”。

  再没有第二个词,会像“陌生”这样,如影随形地跟着我们,从生到死。

  呱呱坠地的时候,婴儿来到了一个全新的环境。没有了子宫里的温暖潮湿,没有了母腹柔软的围护,耳鼓被噪音冲击得隐隐作痛,强烈的光线让眼睛睁不开。原本在羊水里像浮标一样快乐轻盈地悬浮着,现在却被安放到冰冷坚硬的摇篮里边。所以他哭了。就像人类的始祖亚当和他的妻子夏娃被迫离开乐园的时候一样,婴儿哭了。亚当和夏娃很快就拭掉了眼泪,因为“世界整个安放在他们面前,让他们选择安身的地方”。但是婴儿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时,除了失去子宫的痛苦,还有怀疑和恐惧。因为陌生而且无能为力,婴儿哭泣的时候,不光是流眼泪,还发出悲惨的声音。

  垂垂老迈的时候,老人开始想像一个全新的环境。在他所处的世界里,他已经呆了很多很多年,经历了太多的事情,很难再被吸引和打动了。所有的英雄传说和史诗,他都清楚。他看过奥运会,参过军,或许还偷过东西,在某个遥远的地方有过缠绵的爱情或私生子。他哭,他笑,他思念,他遗忘,人类的七宗大罪全都亲眼见过。他的关注对象从物到人,又从人到物,一个来回就打发了几十年光阴。他知道自己是风中之烛,随时都有熄灭的可能,他也为此做好了准备。他唯一不知道的是即将跨入的世界是什么样子。(那时候还有感觉吗?或者仅仅是肉体归于尘土,思想归于混沌?)老人对他自己的未来是陌生的,但是他的眼泪早就被岁月蒸发得一干二净,为了有所表示,他只好虚弱地微笑,又喜又悲,无可奈何。

  然而哭也好,笑也罢,陌生对每个人一样公平。此劫无人能免,并且无处不在。传说中的故乡是陌生的。没有故乡的人是幸福的人,他不用白白寄托一份空虚的情感。如果你不幸生长在一个地方又奔赴另一个所在,啊,千万千万,不要把曾经度过的那个所在称做故乡,更不要有任何思念。思念会上瘾,那个所谓的故乡会成为你想像中的毒品,把因为距离而上瘾的你一次一次地拉回去,让你一次又一次失望。其实人只是在时间的河流里经历各种事件,真正值得怀念的只有随着时间远去的自己的影子。时间才是本质,空间只是背景,人和空间非亲非故。“故乡”,不过是增加一个人本来就已经很多的失望的一个伪善的术语,这个名词真正指向的内容不过是你在那里消磨过一段时间的某座城市、某个村庄、某片绿洲。故乡被各种人千百年来千百次地吟唱,是因为他们流浪到自己不能忍受的地步,就在心里为自己营造了一座想像的花园。这样的花园如梦如幻,带有心理安慰性质,给寻找它的人提供了一个永远不可能被找到、却可以支撑他在痛苦中活下去的寄托。热衷于回到故乡的人必然遭遇悲剧,除了看到似曾相识的风土人情和没来得及被岁月消解的老面孔,他们若是认真思考,就会发觉自己其实还是在更为陌生的环境中流浪,哪怕他们亲热地把这里称做“故乡”。这种宿命从一生下来就开始了。自从在子宫里获得雏形,一直到肉体和意识灰飞烟灭,虽然经历了不同的地域,包括子宫和子宫以外的所有空间,人实际上都呆在陌生的地方。所以故乡只是一个悲惨的传说,故乡其实无比陌生。

  父母(愿上帝保佑他们!)和孩子,同样是陌生人。“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诗经.蓼莪》)连石头里蹦出来的孙悟空都会背。唐朝的孟郊远行前也咏叹说:“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亲和母亲,的确是这个世界上呵护孩子最无保留的人,他们的关怀从孩子出生一直持续到他们自己死去。据说这是一种爱。然而为什么两代人之间的关系不是从单体细胞以来就具备的本能?一切庄严崇高的修饰词都是伪装的,在彼此见面之前,父母和孩子原本非常陌生。因为他们以前并不认识即将要成为自己的孩子的那些物质、那部分元素。孩子生下来是白是黑,是丑是俊,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通过父母变成人形来到世间。如果不是陌生人,他们不可能等到孩子出生才知道他什么样。父母爱孩子,是因为孩子经历了他们,同时也是他们的经历。这一段经历包含欲望、快乐、满足、痛楚、期盼、未曾实现的梦想……各种各样隐秘或透明的情感。尽管大家本质上都是陌生人,却在见面之前就开始了合作,所以父母对孩子很不见外。孩子在父母的家里长大,彼此都开始熟悉,一到他离开家,又迅即恢复陌生。只有离开了父母的孩子才有机会发现:大家其实就是陌生人。从小到大,直到老死,他也不可能真正了解父母的内心,然而他却只须一个眼神就能明白跟他一起喝酒的那个年轻男人是否准备再谈一次恋爱。父母,亲爱的父母,在事实上比孩子后来认识的任何没有血缘关系的伙伴还要显得陌生。“我们都是私生子。”萨特叹道。可以想见,他一定也感觉到了自己和父母之间情感和精神上的双重陌生。

  自以为最了解自己,结果发现自己最陌生。3岁时的照片怎么是那副模样?鼻子上什么时候长出了一颗痣?身体由于何种原因日渐瘦弱?谁才会真的让自己动心?这些问题,若是与别人有关,说不定还有机会通过观察或分析来得到解答。可是自己不能观察自己,镜子里的只是陌生人。他并不是你感觉中的自己。本来认为自己是很丑陋的,却发现镜中人原来有模有样;原先认为自己笑起来娇媚无比,可以迷倒无数小伙子,揽镜自照之后才明白小伙子看到自己的笑容就逃走的原因。在想接受的时候,偏偏作出了拒绝;在不情愿的时候,却又下意识地答应下来。说是有理智,但为人处世经常木木呆呆;如果真的是傻瓜,这么多心计却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最多的恨,最多的爱,都给了自己。可以不爱任何人,但绝对不能不自恋;可以不埋怨任何人,但最恨的是自己竟然生下来之后还活着。人生苦短,或者人生苦长,不管喜欢还是不喜欢,所有的东西都要自己来承受,自己消化。最想不到的事情就是:自己居然能够有这样的造化或者那样的遇合,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用来解释。自己是自己最看不透的陌生人。

  越熟悉的环境实际上越陌生。每天都要面对一定数量的人,结识的时间从几个小时到几十年,可是无论是多年老友还是一起工作的同事,无论是对门的邻居还是经常照顾其生意的路边小贩,他们都是陌生人。这些人的陌生程度深浅不一,交往的时间越久越是陌生。在一张张看似熟识的面孔下,活动着不同的思想和念头,而且因为时间和地点的不同瞬息万变,不可捉摸。甭想去评定他们是善还是恶,善恶的分别只在一念之间。也不要试图去了解他们说话做事的真正动机,怀疑和猜度都没有用,影响他们的因素比泻了满地的水银更难捕获。这些面孔,已经看得习惯了的这些面孔,他们不过是皮肤表层的象形符号啊,往往是在偶然的机会,陌生的东西就透过这一层脆弱的表皮展现出来,让你为它蕴含着的惊人的丑恶或美好而战栗。那些熟悉的种种事物也是陌生的,虽然已经熟悉到变成常识和生活的一部分。当作回家路标的广告牌掉了一块华丽的油漆,露出后面黑不溜秋的底子;地下室里竟然藏着一具腐败的尸体,整座房子从温馨变得恐怖;电台主持人大概得了感冒,以前捏着嗓子制造出来的甜美变成了含糊不清的嘟哝;鸡蛋的个儿比以前更大了,彼此的模样都差不多,同时也失去了青草和泥土的芳香。一切都回到了刚刚认识的状态,陌生的感觉透彻骨髓,连上小学之前就会写的基本汉字也在大量的阅读之后变得素不相识。

  在与我们有关的最基本的关系和环境当中,陌生的存在相当隐蔽,一旦被挑明,就给人带来悲剧和震撼。但是我们容易接受纯粹的陌生。这样的陌生把大脑和心灵擦亮,是一切智慧的动力能源。在本质陌生但形式熟悉的人群和事物当中,在司空见惯的环境里,人是脆弱的。各种单调重复的信息和符号切割着视觉、听觉以及包括第六感在内的其它种种感觉,没有人能抗拒,麻木成为最经常的结果。“熟悉”统治万事万物,它俘获了我们,又驯化了我们,永不停息地对我们进行迫害。然而我们对正在进行的这些折磨一无所知,即令有所知觉,也倾向于逆来顺受(陌生,啊陌生,你那新鲜的精神,令人心明眼亮的形体,相比之下是多么美好!)。这种局面只有等到陌生的成分出现,才可能得到改良。陌生是熟悉这个魔鬼的天敌,是它的终结者。陌生让我们恢复活力,重返创造力旺盛的时代。所以我们始终对陌生寄予最高的期望,在心理上对它迫切需要。对陌生的渴慕,让我们愿意把身体和灵魂全部给它:不管它体现为生物还是非生物的形式。(“噢全都给我!噢全都给我!”这时候庾澄庆还会像以前那样绝望而且气喘吁吁地唱吗?)

  最让人心醉神迷的是人和他人之间的绝对陌生。这样的陌生人神秘莫测、美仑美焕。每一个陌生人都代表各种机会,蕴含着各种可能性。与陌生人的距离感让我们在排除所有熟悉的人之后,别无选择地加以信任。陌生人对我们一无所知,我们可以因此肆无忌惮地编造故事和谎言。可以请陌生人喝酒,也可以对着陌生人流泪,敞开心扉的前提之一是大家没有任何渊源。频繁出现的感觉是这样的:刚才的出租车司机,明明是初次见面,却仿佛天天相遇;与合作公司的老板第一次碰头,竟发现他居然一举一动都亲切无比;在外地城市里闲逛,居然发现一张只在梦中见过的面孔。这些陌生人,仅仅由于某些个说不清道不明的细节,就在他们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呈现出令人惊喜的美丽。

  国王山鲁亚尔把自己完全交给了陌生人。他杀死了自己不贞的妻子,也杀死了对熟人的爱情,却在每一个夜晚把时间和感情都投入在唯一的陌生人身上。他们交谈、拥抱、亲吻、云雨,他们在同一间屋里、同一张床上分享一个私密的空间,时间只限于一夜。第二天,他就恩断义绝,翻脸成仇,杀掉任期一天的美丽新娘。他需要陌生人,同时也害怕陌生人变成熟悉的人。他对陌生的崇拜无以复加,所以用极端的方式来阻止曾经和他灵肉相与的人由陌生向熟悉转化。艾布.哈桑.海里尔盛情招待各种各样的陌生人。他也是每天晚上选择一位让他感兴趣的人,一夜纵情欢聚之后,老死不相往来。为了保鲜他热爱的陌生,他甚至发展出了一整套美好的仪式。这两个人之所以变成这个样子,不仅仅是因为熟悉的人或事伤害了他们,往事只不过是一种借口。真正的缘故是他们对陌生的溺爱和迷恋,一段偶然的生活唤醒了沉睡在他们心中的对陌生本身的激情,从此他们理直气壮地陶醉在陌生的感觉里,对陌生发出邀请。《一千零一夜》里的所有故事,其实都是对陌生的向往和追逐,对陌生的赞美和膜拜。

  没有一个词,会比“陌生人”更甜蜜、更忧伤、更宿命。王泣花。

  就像你说的那样,我们如此陌生。

  承认我们之间的陌生,就等于承认我们已经有了交谈的基础。这样的陌生,如今越来越不被注意,需要我们去探讨。我感谢这种陌生带来的甜蜜、忧伤和宿命。我们对彼此来说都有一定的神秘意义,都有被对方了解的价值。这样的陌生让我快乐。因为我们承认我们之间的陌生,反倒应该给彼此一个了解对方的机会。我喜欢的歌手王菲最新推出了一首歌,叫做《只爱陌生人》。王菲的爱情故事和她在爱情婚姻上遭遇的伤害不是我想要关注的话题,她对陌生的需要才让我感兴趣。但是她表现得有些分裂,既需要爱,又需要人,还需要有一种陌生新鲜的感觉。这太奢侈了。她要得太多。

  我关心的只有一点。我们原本是陌生人,自然不可能谈论过于近乎或亲密的话题。但是我喜欢你的名字本身,以及它带来的陌生感觉。作为名副其实的陌生人,王泣花,我对你很感兴趣,因为你给我的印象如此陌生,因为我们如此陌生。

  只爱陌生人

  演唱:王菲

  曲:张亚东词:林夕编:张亚东

  我爱上一道疤痕 我爱上一盏灯

  我爱倾听转动的秒针 不爱其他传闻

  我爱的比脸色还单纯 比宠物还天真

  当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吻 就给我一个吻

  我只爱陌生人 我只爱陌生人

  我爱上某一个人 爱某一种体温

  喜欢看某一个眼神 不爱其他可能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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