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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家庭法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25日11:36 新浪生活

  爱滋病不准结婚;第三者是违法的

  全国政协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巫昌祯内透露,婚姻法修订后将更名为婚姻家庭法,条文从原37条扩大到200多条。

  巫昌祯说,现行婚姻法对于不按它形成的婚姻关系、对父母子女的家庭财产、对夫妇之外的兄弟叔伯等关系均未做任何规定。比如关于结婚的条件,对直系姻亲诸如公公与儿媳、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的乱伦现象仍旧未作禁止。过去只规定患麻风病不准结婚,而对性病、爱滋病、部分精神病、痴呆等疾病未作具体规定,因此需完善关于结婚条件的法律条文。

  婚姻家庭法在夫妻关系上将增加互相忠诚一条,强调夫妻双方互相忠诚的义务。同时,针对性地提出禁止家庭暴力,这是中国法律首次对家庭暴力的明确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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