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双方婚姻状况证明(国外的证明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2.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关于申请人与前往投靠人是未婚夫妻的证明;
3.提交国外人员出具的经前往国公证机构公证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要求国内人员去完婚的证明;
4.前往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还须提交有效的入境证明。
您对本栏目有何建议,请向主编信箱发信。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