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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谈尊重
http://living.sina.com.cn 2001年07月13日15:09 新浪生活

  新浪网友:萧强

  前些日子,无论是网络还是平面媒体,铺天盖地的盛行着一个词:肉弹。这个词非常形象,一般的人看到后就想起了一幅绝妙的春宫图。这个词是用来描述湖南巨贪某位蒋姓女士的。蒋女士凭借色相以深圳发展般的速度在官场上加速度运动,挥霍了多少人民的血汗,损失了多少党的信誉,实在是该千刀万剐。

  但是我想,蒋女士有自己的母亲,也有自己的孩子,他们应该是无辜的吧。用这么富有想象张力的词语来描绘蒋女士,他们看了以后会怎么想?而遵循客观报道的记者们能不能不要用这么主观化色彩强的词语去虢夺一个孩子,一个母亲的尊严呢?据我所知,一个人,即便他是祸国殃民的罪犯,即便他是一个智残人,他们一样享有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法律可以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去限制人身自由,却绝对不能去无节制的侵犯他做人的最基本尊严。当一个国家的舆论没有去尊重作为一个人起码应该享有的自尊的时候,我认为这是危险的。

  因为,某种程度上,尊重人最基本的权利是一种政治学说,是一种经济思想,也可以是一种社会哲学,一种社会政治制度。或者是一种生活态度。只有全社会的人都具备了这样的生活态度,这个社会才有可能是一个现代话的社会,一个带有现代法律色彩的国家。

  遗憾的是,现在我们很难说我们已经作到这一点了。

  此外,尊重人,不止是尊重他的基本尊严,更要尊重他言说的权利,尊重他发出自己声音的权利。前一些日子,我注意到一位很有影响的学者居然认为如果一个人成问题,那么他的言论就失去了构成多种声音的最基本因素。就应该制止他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是一种典型的话语霸权的行为。

  以余杰为例。余杰罔视文革时期的现状,用一种近似文革形态的语言去屠杀别人的灵魂,凌厉的语言攻势下别人几乎失去了用语言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实际上,这也是不尊重别人言说的基本自由,因为你不给他机会。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余杰文章遭到了封杀,昔日报刊争相使用的情况不再,戏剧性结局的背后实在是让人深思的。余杰,既然不是圣人,他的言论肯定有很多错误的问题。但是因为一个人的错误而去封杀一个人说话的权利,我感到齿寒。

  人们都知道张志新烈士逝世前文革的那些“战士”们用残忍的手段割掉了她的喉咙,人们知道在1978年发生在湖南的另外一件事情吗?因为一个患了神经分裂的壮汉常常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所以,当地专政机关居然用针线把他的嘴缝上了。没有几天,这个人就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离开了这个世界。剥夺了说话的权利,在某种意义上居然是剥夺一个人生存的基本权利,你知道吗?余杰,不管他有过什么错误,有过一些违背道德指向的行为,他作为一个公民,说话的权利却是不容扼杀的!!

  尊重人,你要尊重他的基本尊严,你要尊重他说话的基本权利。这是一个现代社会最起码的元素。尊重决不是一个很抽象的用语。尊重的这种行为像一面镜子,照亮了社会前进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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