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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纠纷不妨私了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5月25日 10:43 精品购物指南

  生活中,人们常会遇到一些意外或纠纷。面对纷争,许多人最关心的 是“怎么做才能把事情处理得妥善而快捷?”“私了”和“公了”的说法, 就是在这过程中产生的。

  过去,曾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怕打官司,认为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不 光彩,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是“丢脸”的事,以至于常常“私了”。在 “私了”的过程中,或是因为对相关法规缺乏了解,或是因为找不到解决 纠纷的依据,或是因为主持调解的人没有威信,结果往往是当事人双方谁 都不满意。事后反悔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出现反悔,不仅已达成的协议 不能履行,还会产生新的纠纷。

  现今,随着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有纠纷找法院”已经不再是什么 稀奇事,“公了”正在成为习惯,应该说这是个进步,因为诉讼确使许多 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但并不是所有问题都合适“公了”,因为有时候, 诉讼可能意味着结果久拖不决、程序繁琐曲折,极个别的还有徇私形象等, 当事人虽付出很大的精力和财力,却得不到满意的答复。

  既然有些情况不合适“公了”那么就不妨考虑一下“私了”。

  比如一些简单的纠纷,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 就可以“私了”。做法是,发生纠纷后一方和双方有所让步,达成一个口 头协议,以该协议为解决方案,当即履行,随后各忙各的,不仅省时省力, 而且简单痛快。

  日常生活中,适合“私了”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轻微交通事故。小贾开车通过路口,转弯时,为躲避一辆自行车,刮 了旁边的一辆汽车。交通警查看了双方的证件后,认为责任在小贾,让双 方自行协商赔偿额。小贾提出除了修理费外,再付给对方一定的误工补偿 费,对方没有得理不让人,很痛快地接受了小贾提出的赔偿额,交接完毕, 两人握手告别。同样的处理方法,遇到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却不合适。 一方面是伤情中有些内伤当时看不出来,如果草草处理,日后有事,找不 到责任人;另一方面,防止有人故意滋事,以被撞伤为名,夸大伤势,欺 诈钱财。对于牵扯到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最好让伤者去医院检查,同时, 通知交警和保险公司。

  小的损害事故。简单的有孩子踢球打碎了邻家的玻璃,道个歉,赔偿 邻家的损坏物品稍复杂的有邻居盖小厨房挡住了自家门窗的光线或堵塞了 公用的通道等。

  “私了”也可以请律师,用专业词讲叫非诉讼调解,非诉讼调解是律 师业务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对当事人来说,它有节省时间和精力、易于 执行的好处。

  比如,秦女士的孩子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不小心把同学撞倒,使后 者两颗门牙断裂。受伤同学的家长就此事与秦女士“理论”,秦女士明知 学校也有责任,且医药费已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还是表示愿意承担一定的 赔偿,然而,双方在赔偿的具体数额上产生了分歧,怎么也谈不拢。秦女 士请来律师进行调解,律师与伤者家属谈了几次,讲解法律有关规定的同 时,告诉对方孩子受伤害,学校应负主要责任。律师还指出,根据我国法 律规定的实际损失赔偿原则,在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后,如果赔偿额小于 损失额,责任人应赔偿其中的不足部分;如果赔偿额大于实际损失额,那 么责任人可以不赔偿。律师还找来了以往发生的相同案例,案例中,法院 认定受伤者要求的赔偿与实际损失相差较远,判决结果是不支持受伤者。 经过律师的分析、调解,当事人双方接受了律师提出的调解方案。

  对待纷争人们最大的愿望是妥善、快速地解决问题。所以一些简单纠 纷不妨采取“私了”的办法。为求稳妥对自己拿不准的问题事先可以咨询 一下律师。中凯律师事务所马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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