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用户注册 将新浪设为首页 帮助信息


《执业医师法》5月1日正式实施 医生无证不准上岗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4月27日 11:31 《生活时报》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医生无证不准上岗。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执业医师法》规定,医生必须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后方能行 医。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行医。申请个体行医者,必须是取 得注册执业证书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行医满5年,并按国家 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 的,由有关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以10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业医师法》对医生在行医中出现医疗责任事故,由于不负责任延 误患者抢救和诊治,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等行为也制 定了相应罚则,轻者给予警告或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行医资格;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孔繁玲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