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彭锦
硬在家窝着十天半月儿的,磨熟了我那支吉他浪漫曲,这会儿想出去遛遛,新鲜一下我那快要发霉的脑汁,走着走着,竟来到了一间新开的网吧门前。室内设计的风格是我喜欢的那种,现代而蕴涵古朴,自然而不失匠心,我就这么被好奇心给领了进去。
坐在一台17寸的彩显前,手指在键盘上不停地敲着,眼睛在网络里快速地搜寻,嘴里品味着淡淡飘香的中国龙井,脑子里顿时飞溅出些许浪漫的火花,等待会有新奇的事情发生——有点儿刺激,也有点儿冒险。
我便是在这种心境中走进了我从不相信但又无时无刻吸引我的BBS,不相信的是网恋,吸引我的是被虚幻包装的真实。
以前,不喜欢网上聊天,是因为上网一年多都没遇着一个“对手”,无趣兼无聊!这次上网聊天也是为了打发无趣兼无聊的阳光午后。就在我百无聊赖之际,有一个人叩响了我的“门”。
“Do you like saxphone?”显然他看过我的个人资料了。我只是简单地“Yes”了一句,看看他接下来会说些什么。
谁知,他的帖子接二连三地以火箭般的速度发送过来。我在与老网友聊的同时,对他有些应接不暇,我心里暗想:这次算是遇到对手了。
但他的开场白太直接,要不是他谙练的速度提醒我他是高手,我差点儿不跟他继续。他在问过我是否单身之后,竟像征婚般地介绍自己,末了,还附加一句“I love you!”——简直令人作呕!
不过,网络的优点就在于让人们在不见面的“对面”尽情抒发自己,也可以在见不着背的背后痛损他人。不知是我哪句看似优雅却特具杀伤力的话暗射中了他,还是他突然良心发现,他又“好心”发来一帖:“我本善良,只是想凭借网络的虚渺改变一下我做人的本质。”
其实,这也蛮符合人性的,看来他还是真的具备一点善良人的气质,起码他对自己的大胆出位有自知之明,就勉强跟他聊下去吧。
我真正接受他做我的网上好友是在他发出这样一帖之后:“你的图标选的是小家碧玉型的,说明你潜意识里有些矜持;你喜欢saxphone,体现你有善感的内心世界;你喜欢齐秦,暗示你期待一位骨子里情深似海,表面上沧桑不羁的真命天子……”
也许是他说的确实击中了我内心深处的某个声音,使我第一次有了不仁之举——“抛弃”了我的旧网友,彻头彻尾地做了一回喜新厌旧的人。
他又开始分析我为自己起的呢称:酌明月。他说他欣赏“酌”字,这让他想起朱自清的《河塘月色》,他还以为“邀”字不错,问我意下如何?我说这表明潜意识里他正在寻找什么,他回答:我在找知音,算是找到了。
然后,我们聊血型,聊星座,像两个八卦少年,不识愁滋味地游戏着“风中奇缘”,又像两个学艺不精的“半仙儿”,胡侃风月,消磨寂寞时光。我知道,无论我们是否真的猜对了彼此的心思,是否能描摹出对方的样子,我都不会因为一个下午的神聊而爱上“他”,惟一值得纪念的是某年某月的一个下午,我在网上找到了一个说话投机的朋友,这个人在生活里可能会变成我的死党,但我宁愿我们此生都不要见面,毕竟,美丽的虚幻背后总伴随着一些面目全非的真实。
所以,告别了那个下午至今,我们只是由不认识的陌生人变成了无话不谈的陌生人,因为网络是网络,生活是生活。我和我的网友们能在e网上自由自在地来往,我行我素地张扬个性,随心所欲地制造精神“垃圾”,同时又自得其乐地分享别人抛出的喜怒哀乐——是不是真的痴迷网络才快乐,真的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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