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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驿站:爱在冰雪纷飞时
http://living.sina.com.cn 2001年01月21日09:5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我和喜宝从来都不是那种纯洁的爱情男女。相遇前,就已算爱情战场上的高手,在各自“领域”,为爱轻狂,一路招摇。我不停更换女友,她则不停更换男友。很难说,谁比谁更胜一筹。

  依稀记得当日,我和喜宝相遇未久便轮流讲各自故事,哈哈大笑,举起酒杯频频撞击。一饮而尽时,眼里却闪着不知该为谁流的泪。故事,就是这样,成为回忆时,才添了惆怅。正如多年后我向旁人讲述自己和喜宝的故事一样,只有惘然。

  那时,喜宝25岁,是上海一家动画公司的设计师。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与喜宝第一次相遇的日子:1991年11月11日,我26岁生日。生日前两天,我才与我第九任女友小美宣布和平分手。只顾沉浸在逃离了爱情的欢乐中,压根没想过生日已经临近。如果早就想到的话,我好歹也会和小美混到生日结束。我就是这种坏男人,一边不断去狩猎爱情,一边又不断为自己制造各种逃离爱情的理由。16岁时,有算命先生对我扬言,此生关于爱情,我注定是个喜新厌旧的人。当年,母亲也在场,她气得变脸,把算命先生骂得狗血喷头。我只是嘿嘿一笑,没在意。没想到,多年后,却成为一句谶语,左右着我的爱情。

  在那家叫OLDTREE的酒吧里,我已经做好准备,度过一个寂寞的生日之夜。我坐在酒吧边一张高高的椅子上,抽着烟、喝着啤酒。注意到喜宝的存在,是因为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奇怪一个女孩居然也会用男人专属的古龙水。侧身望去,原来,她已坐在我旁边一张椅子上。难怪,香水味浓得化不开。我第一个感觉就是她是一个出来“玩”的女孩。我面无表情,她倒主动开口说话。我暗笑她居然如此大胆,“敢”主动和我说话?因为,在她开口说话的瞬间,我已感觉到她是一个擅于“泡”男人的女孩。只是,料她不会想到,在我这样的男人面前,说不定是谁“泡”谁呢。我开始对她一脸坏笑,以为会把她吓跑。哪知,她靠得更近。有些沙哑的声音轻蔑地飘过来,我见过比你笑得更坏的男人。说完,拿起我放在吧台上的香烟很不客气地抽出一根,自顾自点上。我盯着她的脸,足有十秒钟。她把烟雾吐向空中,然后,慵懒地说道,你没见过漂亮女孩吗?

  她一句话,噎得我哑口无言,只好自嘲地笑。感觉她是“同道中人”,便无意和她再斗下去。况且,彼此都已晓得对方不是好惹的,已经足够。因而不多时,我们便开始“和平共处”,聊起了各自的故事。那是我和喜宝相识后共度的第一夜。

  之后的一个多月,只要忙完工作,我和喜宝就混到一起,穿梭在上海的各种酒吧里,跳舞,唱歌,喝酒。完全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人。在酒吧昏暗的角落里,我喜欢亲吻她的嘴唇,湿润而柔软。然而,关于爱情两个字,我们从来都没有提起过。

  我知道自己和喜宝的共性。我们之所以能够乐此不疲去不断恋爱,无非是因为我们都有一颗喜新厌旧的心。所以,关于我和喜宝的结局,我早已猜到。各奔东西,是一种注定。不是她先提出,就一定是我先提出。两种方式,一种结局。当然,一对知道彼此过去的男女纠缠在一起,也有可能是倦鸟归林,不再游荡。然而,这却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结局。这一切,都是我的想法。之所以没有告诉喜宝这些,只是以为她比我更明了。

  那时,我和喜宝常常在徐家汇附近一家叫Kissme的酒吧里约会。酒吧里有一个年轻的调酒师,会调一种叫做“风情万种”的鸡尾酒。每次与喜宝过来,我都要请她喝一杯。看着她在昏暗的灯光中,坐在我的对面,极优雅地端着那杯鸡尾酒,常常会令我陷入一种迷乱。可是,我知道自己不是需要天长地久的那种男人。在Kissme里,我往往是一边和喜宝说话,眼神却不放过酒吧里任何一个漂亮的女子。喜宝见我如此,常常开我玩笑,也没见过她露出那种介意的神色。这反而让我在有意无意间,喜欢粘着喜宝。大概,和女人一样,男人有时也很贱。越是疏离,越是想靠近。后来才晓得,那是喜宝“泡”男人的一种手段。我佯装不知。

  尽管如此,我却并没有想过与她共此一生。对我这样的男人而言,让我与一个固定的女子长相厮守,是一件可怕的事。只是,这一次的爱恋,我不愿意主动画上句号。我想把机会留给喜宝。

  渐渐的,我发现其实喜宝有很多东西是隐藏在她看似很张扬的外表下面的。斗嘴仗,我从来都斗不过她。等到有一天发现我斗得过她时,我以为自己的嘴上功夫进步了一大截。后来才意识到是她变得温柔了。当然,只在我的面前。因为,后来我还目睹过在Kissme,她痛斥一个极不礼貌的服务生。那个服务生,被喜宝贬得差点晕死过去。而我,则幸灾乐祸地看着这一切。想起她对我的温柔,我觉得自己比那个倒霉蛋幸运一百倍。

  然而,我有些不安。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也从来没有要求过喜宝为我改变什么。我们只是一对情场上的得意又失意者,棋逢对手,在进行着心照不宣的新一轮爱情大比拼而已。我可以容忍喜宝主动将我丢弃,我愿意输给喜宝,却不愿意让她俘虏我整个的心。我对女人的爱情尺度只能让步于此。和我过去追逐又最终被我放弃的女子相比,喜宝本身就是一个大赢家。而在这场爱里,她最终需要的是什么?我还一无所知。

  一天,我和喜宝约好在淮海路上新开的一家意大利餐厅吃西餐。下班之前,我突然胃痛,直冒冷汗。我打电话取消了预订。然后,打电话给喜宝,告诉她,我胃不舒服改个日子。她的反应似乎很平淡,没有一句多余的问候。我突然感觉到一点点的失落。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却令我大感意外。让我对爱有了另一种看法,也让我慢慢了解在这场爱中,喜宝对我的心意。

  胃痛如刀绞的那个黄昏,我一个人蜷缩在公寓里,浑身直冒虚汗。吃了药,感觉稍好了一些。这时,我隐约听到有小提琴的声音由远而近飘荡过来。居然,是我最喜欢的一首叫《狂恋》的爱尔兰民谣。这首曲子,我只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在那家叫Kissme的酒吧里向喜宝提起过。小提琴的声音越来越近,最后突然停在了我的门边。门是虚掩的。有人把门轻轻地推开。

  门开的瞬间,我所看到的场景,多年以后回忆起来,我都感觉它像是一部美丽的爱情电影。而在这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觉得爱是美丽的。

  喜宝走了进来。她的身后跟了四、五个年轻的服务生。两个外国琴师各自拉着一把小提琴,围绕着靠在沙发上的我。几个年轻的服务生,端着精美的西点和漂亮的餐具。喜宝还带了胃药过来。

  在轻柔的音乐里,在我的公寓中,那一夜,我和喜宝吃了一次此生难忘的西餐。早晨醒来,我看见喜宝躺在我的怀里,像一只温顺的小羊。细细打量着她,用唇去触摸她美丽的身体,我第一次涌起想要长久地拥有一个女子的欲望。轻轻用手去抚摸喜宝那一头柔软的细发,我惊讶于自己的转变。我希望喜宝尽快醒来,然后,让我附在她的耳边细语,讲述温柔的情话。然而,一切,在喜宝醒来之后,又都变了回去。我强迫自己又回到那个冷漠无情的坏男人躯壳中。因为,我太了解自己的本性。

  喜宝在我怀里温柔地醒来,她凝望我的眼神,让我感觉她很深地爱着我。我对她微笑,想袒露我一直压抑着的爱。她却先开了口,下个星期,公司派我去美国深造原画设计。我一惊,多久?声音都在颤抖。两年。我看着喜宝的眼睛,我猜,她一定没有读出我眼里的深情。要不,她怎么会忍心告诉我这样一个消息?

  我看着喜宝,尝试把她当成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这是我原本猜到的结局,我却还是陷入了幻觉。也许,我早该认命。因为,对于我这样耐不住寂寞的男人来说,为一个女人把心封闭两年,只能是天方夜谭。

  喜宝临行前,我们又在Kissme见了面。已经是1992年的秋天了。上海的秋天,白天很少见到太阳,夜里也很少看到星星,任何时候,似乎都是阴郁而感伤的。那夜,在Kissme里,喜宝端着那杯“风情万种”缓缓地对我说,我是那种经历了太多情感的女子,遇见你以后,我才发现,我早就该倦鸟归林。这杯酒,调酒师说,浓缩了很多东西,所以才叫做“风情万种”。但我其实已厌倦再去经历浓缩的东西,一辈子的爱,我不再愿意用十天半月就用掉。我宁愿把它稀释开来,够我去享受一辈子……

  喜宝的眼泪一串串地流下来。面对她那隐含太多期待的眼神,我强迫自己变得冷漠,不去回答她。离开Kissme时,我和喜宝各自离去。没有说再见,也没有说分手。

  喜宝离开上海那天,上海下了一场立秋以后的大雨。我没有去机场送她。我在公寓里,伫立在窗前,天空灰灰的,像一张病人的脸……

  喜宝的离去,对我日后人生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变得明显起来。我因为自认是个喜新厌旧深情难留的男人,所以,没敢轻易给喜宝留下任何承诺。我以为,我不够资格。但后来的事实并不是如此。

  别后,喜宝一直没有写过信来,也没有打过电话。但喜宝在美国深造的那两年间,我却一直没有接触过别的女人。我奇怪自己的自制力。只是,连我自己都不晓得,这一切,是否是为了喜宝而改变?

  很多时候我夜半醒来,喜宝的样子便在眼前晃来晃去。从来没想过,我居然也会对一个女人深情。我观察着镜中为喜宝而消瘦的自己,像是观察一个陌生人。原来,我从来都不了解自己的心:可以如此浪荡不羁,也可以如此深情缠绵。

  我怀惴着对喜宝无法磨灭的记忆,在上海度过了这一生最寂寞的两年。我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够再度相遇,我愿意再做一次关于爱的尝试。然而,迟迟没有喜宝的归期,一切似乎是渺如烟云。后来,我在街上偶然碰到喜宝的一位旧友,才得知喜宝早已脱离了原来的动画公司,一个人嫁在了美国。

  知道这个消息时,我正走在上海繁华的淮海路上。周围,人如潮涌。我却感觉自己的心,在一点点变成黑洞。我突然想起16岁那年,那个被母亲骂过的算命先生,后来偷偷跑到我面前说的话。他说,你喜新厌旧,是因为你命里有桃花。有桃花运必然有桃花劫。30岁以前,你会为一个女人肝肠寸断。

  我在淮海路上回忆起这个细节时,是1995年10月23日这一天。这一年我正好将满30岁。站在街边,我哈哈大笑。

  也是这一年,我在上海匆匆忙忙结了婚。太太小令,和喜宝有着完全不同的气质。我逐渐体会到一些事:在城市的背后,很多结婚或者不结婚的男女,都有自己的理由。结婚或不结婚,只是人们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状态,跟爱与不爱,恨与不恨,全无关系。

  和小令的生活,就这样无波无澜地一天天过下去。我常常在想,如果爱真是一杯浓缩的酒,稀释开来,或许也不过如此。

  几年以后一个冬天的黄昏,我和小令去参加她一个朋友再婚的婚礼。那天,上海下了一场从未有过的大雪。我们两个各自裹着一件厚厚的大衣,钻进一辆的士。窗外,冰雪纷飞。车开得很缓很慢。在行至四川中路,离小令的朋友举行婚礼的酒店已经很近的时候,因为路滑雪大,车子突然熄火。我们只好付了钱,下车步行。我走在落了一层积雪的街上,思维近乎于停止。

  就在这时,我远远地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外国男人和一个中国女人缓缓走过来。只是一瞬,我的思维重新鲜活起来。我认出来,那个女人,是1992年就离开上海的喜宝。

  我猜,那个外国男人是喜宝的丈夫。那一刻,他和小令一样,只顾往前迈着步子,丝毫没有注意到,一对旧日的情人正在他们的眼皮底下,用细微的眼神正悄然传递着一份曾经关于爱的回忆。

  冰雪纷飞,我和喜宝的眼神只是在迎面交错而过的瞵间,轻轻碰触。因为有雪在空中飞舞,只感觉到了一丝迷离,一丝恍惚。然后,我们便像两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一样,擦肩而去。

  街边,有隐隐约约的歌,萦回在冬日上海伤感的黄昏里:转身之前/看见你眼眶里的泪水/知道/我曾经在你的心里存在过/那也就够了……

  (故事由SUN提供,江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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