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佚名
三月十五消费者日刚过两天,我在花地湾地铁站出口处见到了小风。
站在栏杆边上傻傻地盯着面前的车水马龙,将近一小时的等待已经磨光了我不多的耐性,亏得这种焦急的心情使我见到小风时少了一份紧张不安。
转过身,有个男孩向我走来。距离越来越近,还好,刚刚戴上我的紫边眼镜,脑中晃过一下他寄给我的相片……目标正确。
想不到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会是我毫不客气地一拳捶在他的手臂上并顺口吐出了"PK"口头语。记得他在网上曾说过见到我时会狠狠地抱抱我,当时我会为这句话脸红耳赤。现在,既然上演不了深情版只好来个搞笑版的开场白了。
个子不算高,和我搭配就最好不过了;头发黄黄的,(见鬼!还是个医生呢!)当然,比不上我的黄,因为我是个学生;眼睛比我的大,鼻子比我的高,果然是笑起来不好看,:)。
我想我在打量他的同时他也在对我进行扫描吧。反正我不是轻舞飞扬他也不是痞子蔡,顶多算个风痞子吧!说自已痞的人总多多少少是有点痞的,我呢?只有满身的牛仔蓝,飘不动的长裤甚至连头发也够不到长得可以飞扬……
一开始果然是很有默契地把双方的距离控制在15公分内,说句实话,我这个数学白痴根本不知道15公分的距离有多长,电话里说好的。哦,他的声音很好听。
然后我们吃饭。
大部分的时间我们都在对着盘子发呆。我想我已经有点进步了,阿紫说我是那种连说话也懒得张嘴的超级懒人,看情况,我好像显得比他要自然点。怎么办?我已经开始心疼他的饭钱了。这顿饭吃得不甘心,所以不客气地要打包走,其实,到现在我还在懊恼没有把那盘青菜带走!咳,不吃白不吃,吃不完当然也要兜着走罗!
以前也想像过我们见面的模样,只是,只是……没想到小风也是这么可爱的一个人!唉,不能见光死实在也是一种遗憾。当然不能告诉他我是抱着何等悲壮的决心,正如"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可是,我错了,我的网恋比我想的还要来得深刻。
阳春三月,烈日当空。可是我们竟然在花地湾大道北车来人往空气污染指数超高的人行道上"轧马路"!这可谓是真真正正的轧马路了。
很累,双腿走得不想再走了,还但愿这条路没有尽头。
很渴,却不愿意就此停下了,还有我的肩舍不得放开他靠着的手。
在把所有的语言用人民币供献给互联网电讯和邮政事业后,我们显得有点无话可说。只是感觉却像相识了很久,很久。现在,他就在我身边了,曾是我渴望已久的场面,而这不是梦。
掌心里,还残留着他暖暖的温度,是我无法舍却的眷恋。
说好了五点钟便分手。
天性的宿命主义又冒出来了,纵使见又如何?见了也还不是我的。犹如飞蛾扑火,明知沦陷的人会是自己,仍向往明亮的所在,而终于,还是不得所终。
爱他,以我的方式,超越了网络,违反了这个游戏的规则。
心神不定再看看时间,相见也许遥遥无期了,以后,我们又会有各自的精彩。宁可不作送别的离人,或许会少一份分别的痛楚。
圈起他的手悠悠走在人潮中,抬头朝他淡然一笑,不是美女,感觉却如三毛《倾城》中的笑得"如春花一样的灿烂"。站在街口,我知道我们都要走了,他拉过我嘴唇轻轻掠过我的额,记得的,他说过见面时要吻我。
就那么再见吧。我挥挥手便回头,后面的眼睛还在看,挺直我的肩,是不能回头了。太阳阴影下看到自己的黄发飘扬起伏,这是我说过要为他留的发,长了。
其实我想说,如果他当时叫我回头,我会毫不犹豫地跟他走。只是,注定的是我只能去怀念他温柔抚过我发鬓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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