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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刘晓庆:士可杀,不可辱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8日 13:29 南方都市报

  周末,“刘晓庆债务风波”闹得沸沸扬扬,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但是,在众多报道中,并未见刘晓庆出来说话。晓 庆在北京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谈了事 情的原委。“我与此案无关”

  提及这起债务风波,刘晓庆一肚子冤屈。她说:“我对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并不清楚,但是可以负责地说,我与此案 无关,是百分之百的错案!”刘晓庆介绍,欠债的那家四川公司是一家单独的公司,她与这家公司没有任何瓜葛,既无业务往 来,更无隶属关系。如今法院之所以千里迢迢来北京执行办案,就是因为 这家公司挂了刘晓庆的名。“挂我的名字我是知道 的,也是默认的,因为人家起一个什么刘晓庆公司,可能是别的什么刘晓庆,并不一定就是我。人家没有来找 我,我也没给 他提供过任何证件,连身分证都没给过他们,我既不是这个公司的股东,更不是什么法定代表人,怎么就把我扯进去了呢?”

  刘晓庆说,以前她想在北京注册一个“刘晓庆”牌服饰商标,结果却被别人领先一步注册了,自己只好无可奈何地放 弃。这种因同名同姓惹麻烦的事已非头一遭,只不过这一次太奇罢了。“从不做违法的事”

  既然与她无关,可是当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派人到北京执行任务,查封其房产时,刘晓庆又为何将房契等材料交给法 官呢?对此,刘晓庆解释说:“我是个守法的公民,从不做违法的事。虽然法院判错了,但是依照法律程序,法院在执行公务 时,当事人还是要配合。你有冤屈,可以再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去解决。 ”

  所以,这两天刘晓庆一边配合法院执行公务,一边又依法向四川省高级人民 法院和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请申诉,要 求重新审理,纠正错案。她相信这个案子 一定会翻过来。“做生意从不欠债”

  刘晓庆说:她做生意从不欠债,她的公司一直恪守这样的信条:“生命第一 ,信誉第二。”--一个人活在世 上,生命是最重要的,但是有了生命,信誉就是最重要的。本着这样的信念,多年来刘晓庆在商海中来来往往,从未与他 人 产生过债务纠纷。“只有人家欠我的钱,我没欠过人家的钱。”刘晓庆说,就是现在,外面还有人欠自己数千万元的债务。

  “如果真是我欠人家的,我岂能赖着不还?别说50万,就是500万,5 000万,我也会一个子儿不少。但是 ,不是我欠的,不该我还的,哪怕50元 、5元,留着和朋友在一起吃顿饭、喝喝茶都是好的。士可杀,不可辱!这是我 的个性。”刘晓庆说。

  “做名人难,做四川名人更难!”

  对这起债务风波,刘晓庆感慨良多。她说,本来这点事情,根本就没什么大 不了的,可是成都方面兴师动众,闹得 满城风雨。“我和他们还是老乡呢,可是他们竟然这样折腾人!现在我感到做四川名人更难!”

  刘晓庆说,她做人一贯遵纪守法、通情达理,没有得罪过什么人,但是偏偏有人跟自己过不去,大概是树大招风吧。 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自己有什么办法呢?(吴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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