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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介意拿爱情公开表演吗--评说《玫瑰之约》

赵志霄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7日 10:39 天津日报

  将以往人们心中神圣的爱情当作了一种娱乐,并拿出来公开进行表演你会介意吗?日前本报记者就湖南卫视正火 的节目《玫瑰之约》是“一种什么游戏”的看法问题,采访了部分电视观众。

  王小姐(21岁,未婚、秘书):《玫瑰之约》每期我几乎都看,挺好的。《玫瑰之约》其实是一个娱乐节目, 只不过借“爱情”说事。举个例子,为什么我们初中时爱看琼瑶小说?因为它给你提供了一个完全不属于你的,只有梦幻中才 可能达到的爱情美好境界。你读的时候,特别希望书中那位长发飘飘,穿着轻纱、在海边散步的女孩就是自己,许多男孩都追 你,爱你...。但生活中这是不可能的,那么既然有一次让你一见钟情的机会,你怎么会错过?有机会我当然不会放弃。

  杨先生(28岁、已婚、会计):其实谈恋爱的事儿,是挺俗的事儿。听说《玫瑰之约》报名者已排到2000 年以后了,这说明此节目是很吸引观众的,我跟我媳妇试过一回,一言一行都按电视话来说,进入一个特别肉麻的阶段,差点 没喷了。你说在公园里、小河边都用这种方式说话,得有多傻。没事看看,轻松轻松倒很好。

  李小姐(23岁、未婚、记者):我看过一期,那些人太做作、假模假样的,主持人更差劲,装腔作势、一副无 赖相,看了让人恶心。参加的都是俊男靓女,哪有那么多?

  王先生(32岁、已婚、广告公司经理):好不好先放一边。我觉得湖南卫视策划得很成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用“爱情”来制作,使收视率有了实际意义,那便是经济效益,对“爱情”嘛,当然都是玩,没人当真。据说湖南卫视的广告 拍卖价位已直逼中央电视台。

  于小姐(17岁中学生):这节目挺好的,如果登台表演时碰见一个一见钟情的人,那该多浪漫?

  郝先生(45岁、已婚、工人):这节目我听过,我知道这个节目是娱乐,但让我去做那种节目我还是不愿意, 因为“爱情”这两个字在我心中还有神圣感,好象不能拿出来娱乐。

  ...

  在记者采访的16岁至45岁不同年龄段的20几名电视观众中,准时端坐电视机前迷恋其中者有之,拧眉立目 者有之。但大部分人看过或听过《玫瑰之约》的名字,其中年青人绝大部分都热衷于看此节目,觉得此节目是一种很“逗”的 娱乐方式,“爱情”不爱情却没什么,贵在参与。而部分年纪小的中学生却满怀憧憬。总之,观众无论说什么,看不看,都是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几十家电视台都争先恐后的用游戏制造快乐却反映了各电视台已明白了中国电视商业化时代的来 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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