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以为“口红”是一个很老土的词,然而“唇膏”、“唇彩”地用了这么久之后,忽然发现,还是“口红”二字更能撩拨心底的柔软,就像时尚的东西不过是海浪翻卷扬起的泡沫,经典方是那湛湛广洋,万千年来,听厌了刀光剑影、海枯石烂,依然不动声色地兀自阔、兀自深、兀自美着。
第一次之于口红的惊艳,是在初二的一个黄昏,学校发票看电影,新版《日出》。那时侯,方舒还很年轻,伊在当时红的程度绝不亚于时下的瞿颖、章子怡。光线黑下来,银幕微亮,暗暗的灯光下,一只染了猩红蔻丹的玉手熟稔地撷起一管口红,旋开,一笔笔一层层地涂上去、涂上去,仿佛永无尽头,素面朝天的小女孩一时看痴了过去,抿抿略嫌干涩的嘴唇,渴望着有朝一日那样的风情。
大点看《疯狂歌女》,毛阿敏的梳妆台上有密密匝匝近百支口红,这是怎样的奢华!暗自捏了拳头下定决心,有朝一日也要拥有这般任性的快乐的挥霍——拥有一百支口红的女子,大约比只能拥有一只口红的女人要更容易美丽些吧。
渐渐地大了,渐渐地由在唇上抹下第一笔口红的羞涩不安到一个个饭局后从容自袋中掏出本季当红名牌口红气定神闲地补妆,不知不觉间梳妆台上也有了数十支各色各款的口红——用残了的,用了一半的,新新还都没启封的,我常常在用的,也不过那一二种而已。可是遇见包装、色泽、品牌不俗的还是源源不断地买回来。不喜欢连口红都懒得涂的女人,纵然是因为自傲。每日精心地涂出两片娇唇的女子比较普通。我喜欢普通。
有一天看一张碟,很俗的日本偶像剧,看在公司里上跑下跳手口并用打拼了一天的女人铃木保奈美下了班,一个人寂寂地在街边走,拖拖沓沓的脚步穿过一个个灯火辉煌的橱窗和成双成群的人们,忽然就掏出一支口红,踮起脚尖,对着橱窗边的小镜子一笔一笔抹起来,我在一边看着她一点一点鲜活生动起来,好似龙给点了睛,然后她旋回口红,丢进手袋,大踏步走开去——去找她的心上人,告诉他她爱他,不知怎么我就落下泪来。呵,世界上有一种叫做“口红”的神奇,可以令疲乏的、失望着、平凡的女子一下子由里到外艳丽起来,真高兴啊!
文/画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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