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车场失踪 主人投诉到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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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22日10:21 蜀报
昨日读者陈小平致电本报反映:今年大年初二,他开车携妻女及两只博美爱犬到雅安碧峰峡游玩后,关在车里的两只万元爱犬却在景区停车场神秘失踪了。为此他向该辖区派出所报了案,并就此向雅安市消协投诉。但至今对方仍以事实不清为由拒不赔偿。
今年1月25日(大年初二),陈一家三口开车到雅安市碧峰峡风景区游玩时,随车还带去了公母两只博美犬。抵达该风景区后,保安人员要求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内。待停好车后,他们还将两只犬放出喂食,当时两位值班保安曾看见过它们。之后,陈将两只犬关进铁笼,放进车内后,才锁好车窗、车门,并给保安打过招呼后才离开。
晚7时30分许,当陈一家人游完景点回到停车场时,却发现他们的汽车玻璃窗被人撬开,车门内插销也被拔起,车内两只博美犬连同铁笼子已不见踪影。陈当即向值班保安反映,并向雅安市雨城区碧峰峡派出所报了案。一个月过去了,案情仍无进展,雅安万贯碧峰峡公司也未给陈一个“说法”。陈遂向雅安市消协投诉争取调解,但该公司始终以“他们没有责任”,而使消协调解失败。
对此,自称损失惨重且精神受到极大伤害的陈某并未放弃努力,随后陈要求该公司除赔偿两只博美犬外,还须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元。对此,碧峰峡公司监察部负责处理此事的陈同新却另有一番说法:事发当天,他们的值班保安的确看见过陈的两只博美犬。但后来两只狗究竟是放进了车内还是被陈带走就不得而知。
陈离开时也并未托过保安看犬。因此,他们公司没有责任。他说:若调解不成,则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还他们的“清白”。成都海德律师事务所的李大富律师认为,陈一家作为消费者到碧峰峡游玩,其车辆及随身携带的东西放在指定地点后,公司应保证其安全等合法权益。
此次失犬事件的关键就在于消费者能否举证出失犬的事实及对方应负的责任以及派出所的取证问题。雅安市消协的胡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接到陈的投诉后,就立即派人到万贯碧峰峡公司处理此事,因情况复杂而搁浅。
据胡称,万贯碧峰峡公司现正在找陈,争取能通过再次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再次协商无果,就只有等当地派出所查明事实真相后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只要爱犬在车场被盗的事实成立,陈的权益就应该受到保护。(新闻110记者胡华梅实习生潘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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