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昨天通报处罚违规操作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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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1月04日09:47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记者奚宇鸣报道 昨天,国家旅游局发布通报,对违反“六不准”规定的国内多家旅行社,予以终止出国旅游代办点业务,暂停组团社业务、代理社业务等不同处罚。
从去年9、10月份开始,国家旅游局先后派出工作组到东南亚对中国旅游团队进行了明察暗访。12月份,何光日韦局长又亲自率团赴马、新、泰三国与当地旅游部门进行会谈并考察当地旅游市场治理成效。
通报称,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在自查自纠期间,其下属的天马营业部仍在境外发生违规问题。与此同时,该营业部还擅自允许漳州中国国际旅行社以组团社名义出团,在被上级部门限期整顿期间,公司依然违规操作。
另一家违反有关规定的湖北省扬子江国际旅行社则已受到湖北省旅游局停业整顿等处罚,并被国旅总社上报国家旅游局要求取消其出国游代办点资格。
通报还说,成都海外旅游公司、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四川海外旅游公司以低于成本价揽客,去年11月15日被中央电视台曝光。江西省中国国际旅行社11月3日组团赴港澳地区旅游,不交给指定的港澳游接待社接团,且采取低团费操作。另外问题比较突出的还有重庆新世纪国际旅行社、重庆招商国际旅行社、沈阳市中国旅行社、吉林省海外旅游总公司、湖北省海外旅游总公司等。
通报中特别介绍,整顿检查中还了解到,一批境外的“野马”旅行社或个人仍在不择手段从事违规经营活动,由此引发的投诉案件不断上升,后果十分严重,严重扰乱了出境游市场。
国家旅游局昨日发布的公告宣布,因存在严重违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国家旅游局自即日起终止湖北省扬子江国际旅行社、漳州中国国际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代办点业务,暂停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成都海外旅游公司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组团社业务,暂停江西省中国国际旅行社经营内地居民赴港澳旅游代理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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