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把睡衣同我最爱的书的位置等同起来,并深以拥有款式众多、风格各异的睡衣而有着小小的满足,时不时排出来清点欣赏一番,发一发呆。正像那个著名的守财奴喜欢金子一样。我爱极美丽的衣裳,尤钟情风月无边的睡衣。
喜欢范思哲、缪格勒、阿拉亚为睡衣们赋予的繁复铺张、奢华流丽的色彩。试想一个白日里总是一身谨慎严肃的套装、束腰内敛的素衣、化着细致妆容的女子,在晚间卸下不得 不伪装的妆和饰,换上那件华美绝伦、有着大朵印花玫瑰的、宽宽大大、裙裾及地、唐朝和服式的睡袍,酥胸一抹,长发一卷,白与黑,加上浓艳欲滴的玫瑰红和间隐间现的石绿,于夜的深处无声而芬芳地悄悄绽放,水灵灵,鲜亮亮,雍雍容容,明艳照人,怎能不张扬、性感之致,又怎能不宁静、柔美之致!
也喜欢那种质地、剪裁全部出自自己内心、不是什么牌子的睡袍。想来那是肥肥的袖儿、却是窄窄的小腰身,纯棉质地,黄的蓝的白的粉的,碎碎的小花我见犹怜地挤挤挨挨、吵吵闹闹在一起,却说不上来地家常和亲和。它适合将长发高高地挽起,溜光水滑地盘成一个髻;或非常随便地用一个木发卡把长发卡住,卡不住的一些碎发,干脆就随便散下来也不去管它,要的就是这种随意天然却从里到外透着母性和暖意、知性和醇美、任性和人文、百姓和贤淑的韵味。想起来,《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的萨宾娜就是因了这种韵味的装束而迷死人的。
穿衣总是一种有意无意的视觉诉说,单就睡衣来讲,是穿给爱人看的,也是穿给自己悟的。这世界有了睡衣,女人才真正做足了女人味儿,挥洒出万种的状态和景致。曼妙的睡衣穿来总归是好的,更好的是它养出的女人优美、浪漫、典雅、大方、娇柔和飘逸,它们统统被称作风情。而风情也就是说,无论你坐着或躺着,被望着或被听着,看起来都是一帧风景,听起来就像舒曼的《春天》、贝氏的《田园》一样。
文/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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