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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过,被爱过,此生无悔--寻爱的女人
http://living.sina.com.cn 2001年06月05日11:40 河南报业网

  --“我的爱情观其实很简单:只想找一个我爱的、同时又爱我的男人。可是,寻觅了这么多年,总是错爱,终究落空。曾经饮鸩止渴,然而灵魂却仍在远方流浪。人总得对得起自己的心吧?这些年的恋爱,不是别人爱我多一点,就是我爱别人多一点,总是两个人之间找不到一比一的感觉。原来,要寻觅一份真爱是如此地不容易。”

  采访者:都市男女版编辑 申丽洁

  受访者:小点儿 30岁 郑州某杂志社编辑

  采访时间:2001年5月18日

  小点儿是个容易给人一种距离感的女人,敏感得有点神经质,清高得有点孤傲,任性得有点乖戾,还有那么点洁癖。可她形容自己是“外面是个湖,里面是个海”,内心汹涌澎湃着满腔激情,一旦瞅准了突破口,便会喷薄而出。

  爱是什么?也许你会觉得这话从一个还有两个月就满三十岁、又一直不停歇地在恋爱的女人嘴里说出来有点儿矫情。可是我真的很困惑。

  我其实是个很容易恋爱的人,从小学二年级与同桌男孩掰手腕时突然脸红开始,二十多年来,一直在不停歇地恋爱着。每次都是身不由己地开始,懊悔十足地结束,就好像买东西似的,本来一点都不想买,可是经不住小姐真诚的微笑,忍不住附和着问问质量,摸摸料子,谈到即将要成交的时候,又觉得实在不能勉强自己,只好尴尬地笑笑说:“对不起,我再到别处转转。”最后少不了赚个大白眼儿:“不买你问什么问呀?!”

  十八岁那年,刚刚高考完的我,在暑假出去游玩的火车上,开始了所谓的第一次恋爱。他是个军人,或许是受母亲的影响,从小就对穿军装的人有种信任感和崇拜感。后来回想起来,其实对于一个第一次独自出门的小女孩儿,每一个男人都会有照顾和保护欲的,然而那时的我(或许可以称作是情窦初开?)却感到非常非常的不寻常。于是,互留地址,站台告别,书信往来,一切都像电影里演的一样,这正是那个年龄的我所想要的。先是“哥哥”“妹妹”地嘘寒问暖,再后来就很自然地说“爱”这个字眼儿了。

  这就是爱吗?以前总觉得神秘莫测,终于拥有了,自己却觉得有点可笑,更像是在演一幕虚情假意的话剧。直到大二,一个小个子男人(注意,是“男人”而不是“男孩”),在一个花香横溢的雨夜,在同我畅谈着诗歌、人生等老套话题时,突然地就牵住了我的手,我没有拒绝,也没有表示同意,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真正谈起了恋爱。

  我给那个军人去了一封信,为“纸上谈兵”的爱情游戏画上一个句号。说起来很不好意思,凭有限的经验,我觉得好像应该悲痛欲绝才对,可是眨巴眨巴眼,实在是挤不出一滴眼泪。于是,我恶作剧般地从茶杯里往信纸上洒满了水做的“眼泪”,待水干了之后,看着皱皱黄黄被“泪水”浸透了的信纸,我哑然失笑。那时虽然年龄小,可心里也明白,连眼泪都要“炮制”,这肯定不是真的爱情了。

  直到现在我仍认为,我确切的初恋是大二那场恋爱,因为它不独触及了灵魂,还有肉体。对于这个男人的形容,在我读《上海宝贝》时找到了最贴切的词语--就是倪可在大学时的“前男友”:“我不大清楚他当时是怎么迷倒我的,也许是他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能用牛津音的英语背诵莎氏名篇,并且与我坐在复旦大学中央草坪的毛主席像后,一连三天跟我谈基督降生于马厩的那一刻所意味的世界真实面目。他像被咒语迷惑住了不能停止,而我也像被咒语镇住,不能停止听他说,似乎可以这样子坐上7天7夜,直至灿烂涅槃,于是我对他矮得令人失望的外表视而不见,直接扑向他那博学、雄辩的心灵。当然,我很快发现自己扑进的是一个绿油油的臭水塘。他不仅是个宗教狂人,还是性欲超人……当我发现他还是个撒谎高手、捞钱小丑时,我感到忍无可忍,尤其这一切恶行发生在一个身高不足5英尺半、面相老老实实的男人身上,我觉得被彻底愚弄……”曾经自溺于这种狂风暴雨式的爱情中不能自拔,但很快,我便像倪可一样对他“恶心”了。

  二十五岁那年,一个同事的同学的朋友,又无意之中成为我生命中的第三个男人。那次去西郊参加一个考试,同事辗转交代由他接待,当这个温和的男人关切地说“你什么都不用做,我来”时,长久地煎熬在孤独与寂寞中的我偷眼望着他厚实的肩膀和熟练的切菜姿势,一下子就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动:我再也不要什么风花雪月、狂风暴雨式的爱情了,我只要一个踏踏实实的拥抱就足够了。

  大概有将近两年的日子,我都沉浸在一种理所应当的被宠爱的享受里。扑在他宽厚的怀里,就像小时候依偎在爸爸的肩头一样温暖安全。这是个爱我爱得毫无原则的男人,是个非常细心的男人,他会在等待我加班的夜里,在我的枕头下塞上一小包用报纸包好的剥好的一粒粒瓜子仁;他会在烈日炎炎的夏日踏破铁鞋为我买来脱销的花花牛酸奶,然后用他的牙齿咬开一个小口插上吸管再递到我嘴边。坐在他咣当作响的破自行车后面,搂着他的粗腰,穿梭在大街小巷,不由哼起了《甜蜜蜜》里的小曲儿,有点心酸的浪漫……曾经以为这就是爱,也曾经想过永远沉迷于这种溺爱之中不再出来,因为这样太省心了,真的是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接受就可以了。可最终我发现我还是搭错了车,不管他对我多么多么好,我发现我只能给他那么多。可是,我又何尝不想像他爱我一样去毫无保留地爱一个人呢?可悲的是,这个人不是他。这不公平,无论对他还是我。就好像天平,不对等的付出与得到,还不是真正的爱,真的爱应该是一比一才对。足足酝酿了有一年的时间,我才下定决心向他提出分手,因为我实在不想伤害这个无辜的男人和这份无辜的爱。

  寂寞如水的单身日子里,我学会了放纵自己。一个周末,在“威威娱乐广场”蹦迪时,感觉到一个有着深邃眼睛的男人始终若即若离地环绕在我周围。那天有两个不怀好意的小子老想蹭过来揩点油,都被他巧妙地闪转腾挪地支开了。整整一夜,我都处在一小块被他精心营造的、没有人能够侵犯的安全地带。午夜时分,音响DJ的火爆煽情、领舞小姐的卖力表演和强劲有力的疯狂音乐,将现场气氛调动到顶点。当熟悉的旋律响起时,所有的红男绿女一起歇斯底里:“让我一次——爱个够——,给你我所有……”这个男人目不转睛地冲我喊着,像个初恋的少年。我冲他笑了。

  周末,午夜,酒吧,男人……这一切足以形成对一个郁闷独身女人的诱惑。那一夜,我有了通常所说的“一夜情”;也是在那一夜,第一次发现自己骨子里竟然是个淫荡的女人。然而,短暂的放纵之后必定是长久的伤痛。我不能够原谅自己的轻率与不负责任。我这是怎么了?什么时候,我这性情中人也学会将性与情生吞活剥了?如果都是一时冲动也便罢了,倒霉的是碰到了一个像我般执著寻爱的主儿,他说他第一眼看到我就确定我是他今生要等的人,他今年已经三十五岁了,之所以等到今天,就是在找这种初恋的感觉,他再也不想苦自己了。我为他的表白而深深感动,可还是坚决地向他摇摇头说“NO”!我不能骗自己,我心目中的那个人不是这个样子的。面对他的狂轰滥炸与死缠烂打,我再一次逃避了。

  年龄越来越大,介绍的也见了快有一打,可总是“过尽千帆皆不是”,尤其无法忍受那些一上来就问“你一个月挣多少钱”、为了结婚而结婚的男人。内心里也对这种人为制造的“拉郞配”有一些反感:爱情本是生命的一种自然状态,哪里是生拉硬配就可以解决的?不承想,一次毫无前兆的见面让我在寻爱的路上看到了光明。

  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春寒料峭的二月夜,在紫荆山公园,刚刚从介绍人引荐的尴尬中解脱出来的我们边走边随意聊着。好像是谈到刚才在水族馆里看到的小海豹没有耳朵会不会进水的事儿,他灿烂地笑了。黑暗里,他的笑让我愣了一愣,见鬼,竟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啊,想起来了,是他——小雨点儿!小雨点儿是我在大学时暗恋的一个男孩,他是那种有股天生的书卷气,又在斯文儒雅中透着几丝浪荡不羁的男孩,张扬得恰到好处,内秀得才气流转,调皮得让人忍不住想像姐姐一样去爱护他,又男人味儿十足得令每个女孩子都想小鸟依人在他身旁。我在日记里称他为“小雨点儿”——自由、洒脱、清透、健康。可惜那时缘于青春年少的傲气和矜持彼此都错过了。一下子,我全明白了:“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么多年来,原来是他的影子一直在霸道地占据着我的心!而眼前这个高个男孩,外表是多么酷似小雨点儿!我决定爱他了。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是在被爱,从来没有主动想为一个男人做点什么的冲动,但对他,我情愿摆弄一下我拙劣的厨艺,尽管只不过是一包统一100的“西红柿打卤面”。

  然而这个甜蜜的梦像个漂亮的肥皂泡一样夭折了。毕竟只是外表酷似,也许一开始想从一个人身上找到另一个人的影子的想法就是错误的。他完全不懂得爱,他的理论就是“要想得到女人的心,就要先得到她的身体”,仅此而已,而这对于追求情与性的统一、将一份真爱封存了三十年的女人来说近似于亵渎与羞辱。从第一次和他接吻时的害羞模样被他嘲笑“你怎么像个小女孩儿”,到拒绝他自私的要求时不耐烦地扔下一句“这辈子你就做个老处女吧”,他终于厌倦了。唉,以为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扇门,可是走近了打开它,却发现并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

  绝望之余,辗转得知小雨点儿的下落,他在北京。啊,那个城市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对我有吸引力!趁着“五一”假期,我终于走近了那个城市。

   七天里,我毫无目的地在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的大街小巷游逛着,像个灵魂出窍的野鬼。擦肩而过的游客们谈笑风生,谁也不会注意到一个心事重重、为爱出走的女人。一次次地看看写在手心里被攥得出汗的那个手机号,却不敢去拨通它,恐怕冒失让“春梦了无痕”,因为行前,好友就警告我:“傻瓜,你疯了?!你要亲手去打破自己的梦吗?你已经不是小女孩了,应该知道梦和现实的差距,也许那滴晶莹剔透的小雨点儿也不过就是一滴混浊的自来水,你会失望的!”当时我中了邪似地说:“我乐意!你管不着。”可到了北京,我真的犹豫了。还有一个致命的原因就是,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家,那个幸运的女人是大学时我所欣赏的另一个女同学。天哪,爱神和我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寻寻觅觅,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最爱,他却是别人的丈夫!如果上帝把他给我,我会倾我所有好好爱他。可是,我还没有糊涂到要去当“第三者”的地步,那也不符合自己的性格。算了,这样就够了,能够在他生活的城市街头感受一下他存在的气息,我已经很知足了,这样已经足够了。

  然而,5月7日,当返郑火车就要启动时,隐忍多天的我突然失控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在强烈地诱使我:给他打电话!告诉他,我爱他!尊重自己的感受吧。

  电话拨通了,却无人应答,失望至极,又有点庆幸,正要挂断,他的声音却响起了,甩着一口京腔:“喂,哪位?”我竭力控制住慌乱,故作轻松地说:“嗨,我是你的老同学小点儿呀,还记得我吗﹖”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好像在搜寻着记忆:“……噢,合着是你呀!你怎么不早跟我联系呀?你看这事儿弄的,也见不着你了……”“没关系没关系,听听你的声音已经足够了……”言毕,自知说漏了嘴,心“突突”地跳起来,幸好那头好像反应迟钝,赶紧问“这些年工作生活得如何”云云,关掉手机,我如释重负了。尽管我没有真正地爱过自己喜欢的人,但至少我说过,说了,心里的石头便落地了,有种从未有过的畅快感。这个时候,我才深刻理解了看过两遍的《花样年华》里的梁朝伟。不过,我比他有勇气得多噢!他只敢对着树洞偷偷地倾诉,而我却敢对着大活人说。这是我三十年来做得最有勇气的一件事,后来连那个骂我“傻瓜”的好友也“嘿嘿”地笑言我这一点做得“挺可爱的”。

  从北京回来,我从单位的集体宿舍里搬出来,租了房子,买了必备的电器和日用品,决心一心一意地过独身的日子了,爱过,被爱过,此生无悔。

  采访地点:威森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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